北市明倫社宅高租金惹議 都發局長:下次換約可降租

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15日審議都發局預算。(張立勳攝)

臺北市明倫社會住宅租金4萬爆爭論,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15日坦言,今年推出的4處社宅租金,原本是以附近中古屋平均租金85折及民衆薪水可負擔算租金,但經過2次市長會議決定,爲讓社宅永續經營,租金改爲自償率100%計算,議員痛批,社宅目地社會福利,不是要把錢從民衆身上賺回來。都發局長黃景茂對此迴應,社宅租金將向柯文報告,因爲明倫社宅已公告招租,還要考慮法令,換約時降租沒有問題

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今審議住宅基金,由於明倫社宅租金爭議不斷,議員要求把租金調整公文送委員會,甚至揚言若不降租金就暫擱預算。

黃景茂表示,過去租金是以社宅周邊中古屋平均租金85折,並考量租屋者負擔能力計算租金,另自償率是當做市府參考,今年在估算大橋頭金龍社宅時,依鄰近中古屋平均租金85折、民衆能力計算租金,但市府副秘書長李得全認爲與事實不符,應修正以新成屋85折估算。

他指出,將計算方式在7、9月送交市長室晨會討論,柯文哲裁決自償率不低於100%,所以大橋頭、木柵、明倫、金龍社宅,都是以自償率100%原則計算。

都發局科長透露,以前社宅的自償率是90%至99%,但租金以民衆薪水爲主要考量,但現在社宅愈來愈多,在財務上要思考社宅能否永續。

國民黨議員遊淑慧痛批,社宅在蓋時就要思考永續性,不是從民衆身上把錢賺回來,捷運自償率才3成,難道就沒有永續嗎?住得起纔是社宅目地;國民黨議員王欣儀抨擊,中古屋平均85折就是議會要求,怎麼會與事實不符,砲轟市府藐視議會。

對此,黃景茂迴應,租金下一個3年換約時再降沒問題,但這次還要向柯文哲報告,因爲已經公告招租,須考慮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