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大戶擁20車!爽逃436萬停車費「免繳」 議員怒:短收2億

停車費過5年來不及追「依法免繳」,北市6年短收2億。(資料照/記者一中攝)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停車一位難求,市長柯文主張使用者付費」,爲讓停車格使用公平,開始全面收費議員潘懷宗26日交通部門質詢指出,依法停車欠費超過5年追繳期限,若未移送強制執行,就不再追繳;過去6年「免繳」金額2億6014萬6244元,已能在信義區買一棟豪宅,其中最大戶擁車20輛,欠費高達436萬元,停管處竟也管不了!柯文哲上任以來始終主張停車格使用者付費,從2016年12月1日起,臺北市路邊停車格全面收費,但北市停車繳費單欠繳情形卻相當嚴重。潘懷宗表示,據統計,近5年逾期未繳停車費用案件高達103萬2239件,累計未繳金額更高達1億1883萬7480元,金額相當可觀。

▲北市欠繳大戶擁20車!爽逃436萬停車費「免繳」。(圖/記者許力方制;資料來源/潘懷宗研究室

潘懷宗氣得說,整理近5年來的停車費欠繳大戶後發現,前10名欠繳都在36萬元以上,第一名甚至欠了436萬3745元,從幾10元的停車費欠到數百萬元,非常誇張,且件數平均也都在1000件以上,第一名9338件,可見這些車輛長期佔用停車位現象,明顯是惡意欠繳的人頭戶,或成爲流動廣告車。

潘懷宗指出,依行政程序法131條規定,停車欠費逾5年追繳期限,若停管處未移送行政執行署辦理強制執行,則不再進行追繳;而2005年9月1日新法施行後,至2011年12月31日止,因停管處「來不及」移送而不用繳費的金額爲2億6014萬6244元,導致市庫白白短收2億多。近5年逾期未繳停車費用案件高達103萬2239件,而其中77萬3320件尚未移送強制執行。

對此,停管處官員解釋,第一名車主名下有20多輛車,長期佔停公有停車場和路邊停車格,2010年後3度移送,但行政執行署查無其名下不動產,無權拍賣欠繳戶名財產。將發函行政執行署拍賣欠款者車輛,目前也已向停管基金增聘6人追繳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