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巿警辦詐欺案「安排」羈押被告與人私會 法院判緩刑

臺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時任蕭姓偵查隊員偵辦一起詐欺案時,安排林姓女友與在押的許姓女子在偵查隊陽臺會面,檢方依泄密罪起訴他;臺北地院審理,蕭認罪,法官判蕭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支付公庫10萬元。可上訴。

蕭2022年12月起擔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員,受理臺北檢署指揮偵辦一起詐欺案,蕭的林姓女密友、許姓女子都涉案,許女還因涉嫌重大被檢察官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2022年12月25日,蕭以LINE通知林女辦案進度,泄漏警方將在12月30日提訊許女到松山分局偵查隊詢問,同時允諾林女會找機會安排2人會面,涉嫌泄漏司法借提在押人犯偵訊的偵查機密。

12月30日當天,蕭果然安排林女、許女2人在分局偵查隊陽臺的吸菸區會面,分局事後發現此事,將蕭移送法辦。

※ 提醒您:吸菸有礙健康

圖爲臺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