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內搜出毒品 通緝犯 :不知被通緝 包包是朋友的

員警廖姓傷害通緝犯實施附帶搜索,在廖嫌之隨身包內查獲吸食器及玻璃瓶1支,警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圖/臺東警察局提供 下同)

記者兆麟/臺東報導

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日前深夜執行路檢勤務時,查獲傷害通緝犯一名,帶返駐地執行附帶搜索時,又在隨身包上發現吸食器及玻璃瓶,全案依通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

成功警察分局所長顏敬庭警員邱仁弘顏偉智林照傑孟祥龍等5名,日前執行路檢勤務攔查可疑不法人車,於深夜2時許在臺11線108公里處,發現一小貨車形跡可疑,車上又載滿物品新豐派出所所長顏敬庭立即向勤務人員指示加強盤查。起初駕駛神情慌亂,一直無法提供相關證件,也無法明確說明住址,最後靠着M-POLICE行動電腦查驗,發現該名駕駛爲廖○○爲傷害通緝,廖嫌表示,他根本沒接到通知,不知道自己被通緝。

員警當場告知權利並逮捕廖嫌,也依法檢查隨行交通工具,但並未發現任何違法物品。在員警將廖嫌帶返新豐派出所偵訊,對廖嫌實施附帶搜索時,在廖嫌之隨身包內查獲吸食器及玻璃瓶1支,廖嫌雖否認該物品爲其所有,直說是朋友的包包,但警方仍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

成功警察分局長方秋梅表示,警方強力執行「安居緝毒專案」,以深入各鄰里社區查緝毒品犯罪爲首要目標,爲避免犯嫌利用深夜規避查緝,該分局特別規劃不同時段的路檢勤務,藉由全面查緝,針對製毒、販毒、運毒者犯罪者進行溯源掃蕩,淨化民衆生活環境,達成「無毒家園」的目標,也將持續向上溯源、向下斷根,打擊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