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龍地產境外債務解決方案聆訊擬於12月17日舉行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11日,上海寶龍實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寶龍實業”)發佈公告,披露其間接控股股東寶龍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寶龍地產”)境外債務整體解決方案的最新進展。

公告顯示,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於2024年7月18日發出的召開命令,計劃債權人的會議將會召開,以供考慮及酌情批准有關寶龍地產與計劃債權人根據《公司條例》相關條款擬訂的安排計劃。該計劃如在計劃會議上獲通過,還須待法院批准及認許,以及該計劃第15條所載的條件達成或豁免後,方可生效。計劃批准聆訊現定於2024年12月17日上午10時(香港時間)在法院舉行。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