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退休發現10年工齡“被丟失”,退休工資每月少700元……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朱某臨近退休時發現

自己工齡少了10年

導致退休工資每月少了近700元

而25名同事也遭遇相同情況

檢察官、法官爲找到

26名職工丟失的工齡

鑽進工廠檔案室

仔細查閱泛黃、變脆的材料

最終將他們的入職材料收集到位

26名職工“丟了”工齡

今年7月,南京某工業總廠的殘疾人職工朱某申請辦理退休手續,已經工作近30年的他計劃拿着退休金安度晚年。然而,經過單位覈算的退休金與朱某預期的數額相比每月少了近700元。朱某詢問了身邊的同事,讓他沒想到的是,還有20多名即將退休的職工也都發現了同樣的問題。職工們找到工廠負責人詢問才知道,由於單位合併、更名,2004年之前廠裡未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爲他們繳納社保,致使包括朱某在內的26名職工社保繳納年限平均缺少6年左右,其中有10人缺少9年至10年。

10年工齡豈能說沒就沒?朱某等人向廠裡提出補辦要求,廠裡表示理解,也願意解決,但是至於如何補辦,卻拿不出辦法。

在向法律援助中心諮詢後,朱某等26名職工向雨花臺區檢察院申請支持起訴,希望單位根據其實際入職時間,依法確認2004年之前的勞動關係,補繳社會保險費。收到職工們的支持起訴申請後,雨花臺區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受理,支持職工們起訴維權。

在舊檔案中找到證據

“我們經調查發現,之前已有其他退休人員的社保繳納年限存在問題,但因起訴人已退休,根據相關政策,已經無法再補繳社保費,該部分損失最終由企業進行賠償,致使勞動者和企業的利益均受到影響。”承辦檢察官表示,辦理此案首先要確認26名職工的工齡是否確實少算了,在此基礎上才能要求單位到人社部門進行補繳。但職工們沒有證明工齡的證據,需要對當年入職情況進行調查。“朱某等26人均爲即將退休的職工,尤其是其中有兩名職工系1995年入職,需要在今年8月底辦理退休手續,時間上已是迫在眉睫,如辦理不及時,企業和職工雙方權益都將受損。”

雨花臺區檢察院積極與區法院、區人社局勞動仲裁和社保部門溝通聯絡,確認尋找職工最早的入職就業材料是突破本案的關鍵。但由於時間久遠、人員變動、檔案塵封等諸多原因,雖然企業也表示希望能爲職工們補繳社保費,從而規避因職工退休後無法補繳而產生更大損失,但甄別幾十年舊檔案中的有用材料,成爲企業面臨的一個難題。

爲了找到這些職工的入職證據,檢察官、法官到工廠檔案室,與企業工作人員一同仔細查閱、甄別已經泛黃、變脆、字跡變淺的檔案材料,逐一整理出每名案涉職工的工資單、考勤表,對相關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最終將26名職工的入職材料全部收集到位。

同時,爲更全面地瞭解案件情況,安撫職工們的焦急情緒,檢法兩院辦案人員及人民調解員還與案涉殘疾人職工代表進行了面對面交流,一一聽取他們的意見和訴求。

支持起訴維護職工和企業權益

今年8月5日,在證據材料集齊後,雨花臺區檢察院依法支持朱某等人起訴,法院經過庭審對實際工齡進行了確認,並依法出具民事調解書。爲了保證不影響後續工齡確認和補繳社保費,承辦檢察官還建議案涉企業對其中兩名即將退休的職工依法辦理延遲退休手續。

民事調解書生效後,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前往雨花臺區人社局開展協調工作,在短時間內協助職工補辦了社保所有手續。社保部門爲朱某等即將面臨退休的兩名職工補辦了社保登記手續,讓他們可以正常退休,剩餘24名職工的訴求在半個月後一併解決。

“支持起訴爲那些缺乏訴訟能力或者訴訟能力較弱的特殊羣體給予及時且有效的幫助,是檢察機關落實檢護民生、檢察爲民的關鍵着力點。本案中,在司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協同配合下,26名職工未走一點彎路,就順利找回了‘丟失’的工齡,企業和職工雙方的合法權益均得到依法維護。”本案承辦檢察官曹娟對記者說。

作者:雒呈瑞 曹娟 張奕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