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3次酒駕被逮!女駕駛不敢正視 警員都是李建安

▲楊姓女子醉醺醺渾身酒味,主動坦承應朋友邀約貪杯飲酒,實施酒測值高達0.66MG/L,盤查時楊姓女子眼神閃爍不敢正視警員建安,因爲這半年多來已是第三次酒駕,都是被警員李建安查獲。(圖/鳳林分局提供)

記者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萬榮鄉一名女子日前下午1時許駕車行經鳳林鎮長橋裡森路段時遭警方攔下發現渾身酒氣,該女子三度酒駕被抓,經實施酒測值達0.66MG/L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據警方調查,楊姓女子(47歲)106年7月、11月也曾在臺九線駕駛自小客車酒駕遭警方取締,巧合的是二次取締的都是鳳林分局長派出所警員李建安,當時曾苦口婆心規勸楊姓女子勿酒後駕車。

李建安日前下午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行經鳳林鎮長橋裡萬森路時,發現一部白色自小客車向東往臺九線行駛,在與警方巡邏車會車後,有加速離去並彎進小路情事形跡十分可疑,員警在臺九線245公里處將其攔車受檢,該女子醉醺醺渾身酒味,經警方盤查時楊姓女子主動坦承應朋友邀約貪杯飲酒,實施酒測值高達0.66MG/L,楊女眼神閃爍不敢正視警員李建安,因爲這半年多來已是第三次酒駕,都是被警員李建安查獲,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長橋派出所所長彭康瑋特別提出呼籲,酒後駕車行爲是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對民衆生命財產安全危害甚鉅,目前社會共識對於酒駕的行爲是零容忍,警方會持續強力取締酒後駕車,提醒民衆法律無假期,爲了最愛的家人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酒後勿開車,平安回家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