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對拆夥 男大生恐嚇前女友強逼口交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一名蔡姓大學生不滿同班女友提分手,涉嫌傳簡訊暗示將散佈不雅照,要求女方到其租屋處,女友擔心真有不雅照外流依約前往,結果被逼口交性侵,士林地檢署25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將蔡男起訴。

檢方指出,蔡男與女友原是班對,他不滿女友提出分手並避不見面,卻搭其他男子回家,今年2月間發簡訊給女方,內容包括「很多親密合照和影片,我不能保證會不會被人看到」、「不肯理我?最慢明天早上七點前到我家見我!否則,後果自負!」等語。

女方擔心真的有不雅照外流,找友人在蔡男租屋處附近的速食店等待,獨自一人前往蔡男租屋處。蔡男見到女方後,先逼對方拿出手機刪除恐嚇簡訊,又揚言朋友是警察,「會讓妳在大學待不下去」,要求女方和他嘿咻。

檢方指出,女方當場嚇哭,以正值生理期爲由要求口交代替做愛,仍遭蔡男性侵得逞,她返回速食店與友人會合,經友人詢問後報警處理。檢警偵辦期間,蔡男坦承不諱,全案偵結,依強制性交等罪嫌將蔡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