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八會館案 法務部、新北檢遭糾正
八八會館案調查不符程序,監察院糾正法務部、新北地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糾正文了解其內容,依法進行處理。法務部長蔡清祥只表示,涉案檢察官黃錦秋、王塗芝已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日後按照判決結果議處。
查案監委表示,警政署前政風室主任黃錦秋、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塗芝出入「八八會館」接受無償招待,王塗芝偵辦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洗錢案時,簽發拘票拘提被告,明知移民署四次通報郭哲敏入出國訊息,卻指示放行,導致郭哲敏潛逃國外,監察院上月已彈劾黃錦秋、王塗芝,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糾正案文指出,法務部未依法院組織法中檢察行政監督權責,建立妥適的拘票管制機制,導致部分檢察官爲求偵查便利,先行簽發有效期間長達數個月的拘票,通知移民署在被告出入國時「暫時留置」,再於移民署通知後,決定是否指示司法警察到場拘提,違背司法強制處分的正當法律程序。
糾正案文表示,新北檢明知所屬檢察官濫行簽發拘票,又未於執行後記明不能執行的事由繳回拘票等嚴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等情事,卻推稱是實務常見做法,而未加以監督,有違法院組織法所定檢察事務指令權。
糾正案文說明,檢察官限制被告出境、出海,應以書面記載相關事項及救濟方法行之。本案新北地檢署竟在前年三月十日,以「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通知禁止入出境/暫時留置管制表」,函請移民署對被告在特定時間限制出境、出海,違背正當程序,有重大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