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顧:2007年山東一樁姨夫畸戀外甥女引發的倫理鬧劇

2007年,山東省的一所學校內,語文老師包某正在批改同學們的作文。這次的標題是“我最想對老師說的一件事”學生們講的很多都是有趣溫馨的事,她的心情也十分愉悅,但當看到女學生心雲的作文時,她的臉色逐漸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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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裡寫的居然是心雲被親姨父QJ的事,其中的各種內容和細節讓人憤怒。包老師無法想象,這個乖巧聽話的學生居然遭受着這樣的苦難。於是,爲了幫助心雲,她將此事告訴了警方······

2007年,心雲14歲了,她從小就性格內向,不愛說話,這和她的家庭有脫不開的關係。心雲的母親楊月18歲時,與她安徽老家的一個同村男子郭某相戀,兩人偷嚐禁果不久後就懷孕了。但當時楊月並未到結婚的年齡,所以他們只是住在了一起。

然而郭某此人也只有17歲,年輕氣盛,兩人的感情就像煙花,只是短暫的絢爛。新鮮感褪去之後,他們之間頻繁爭吵,楊月懷孕7個月時,郭某離開了她,之後兩人再無聯繫。兩個月後,年僅18歲的她生下了心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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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時的她對這個女兒毫不關心,生下孩子後,她就離開安徽老家出門遊玩。產後24天,她在上海認識了金某,兩人遂即墜入愛河。之後,他們一直以打零工爲生,一同租住在一個·小小的單間內,經濟條件並不好。

一年以後,楊月再次懷孕,生下了小兒子,她也和金某領了結婚證。這時,因爲老家的親人不願照顧心雲,她這才被送回了親生母親身邊。此時楊月和金某都沒有正經工作,迫於生活壓力,楊月開始試圖找工作。

於是,在工友的介紹下她帶着一家人來到山東菏澤市生活,並很快的找到了一份工廠女工的活,一家四口在山東定居。在社會的毒打下,楊月的心理越發成熟,對心雲也有了一絲愛護之心,但對比起弟弟,心雲得到的母愛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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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後,楊月的大姐姐投奔了她,兩姐妹一起工作的同時姐姐也把她的丈夫陳某帶了過來,而心雲的噩夢也就此開始······2005年,12歲的心雲進入了青春期,身體開始發育。她先是被毫無人性的繼父盯上。

金某開始揹着妻子言語調戲繼女,又時不時的對她動手動腳。心雲的姨父前來串門或者留宿時,他也毫不避諱,當着陳某的面欺負心雲。不過金某還是有點良知,沒有做出更過分的事。可陳某不是啊,他就是個禽獸。

看到外甥女心雲被繼父欺負,他不僅不去阻止,反而也覬覦起了心雲。在數次親眼目睹了金某的行爲後,他也偷偷的起了邪念。之後心雲轉學,因爲距離姨父家比較近,就直接借宿在了陳某家。那段時間,陳某的妻子跟人出國做生意,家中只留下心雲和姨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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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給了陳某機會,於是,他開始WX心雲,但很快他就不滿於此,決定實施進一步的犯罪。2005年12月9日,他爬上了心雲的牀意圖與她發生關係。心雲被繼父欺負後,已經有了一些男女意識,所以見到姨父一下就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

她瘋狂掙扎,試圖逃跑。但陳某雖已66歲了,制服一個12歲的小女孩十分輕鬆,那天晚上,他就這樣QJ了心雲。第二天一早,心雲救逃出姨父家找到母親哭訴。楊月聽到之後很是生氣,她直接找到陳某大吵一架,要求解決此事。

可陳某也是個老狐狸,他知道小姨子看似對心雲很好,其實心裡並沒有多愛這個女兒。於是就提出私了,楊月本該嚴厲拒絕,但讓人憤恨地是,她居然同意了,雙方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商量出瞭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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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某賠償楊月5000元,同時擬定了一份協議書,上面約定好雙方都不能向他人透露此事,陳某也要遠離心雲絕不再犯,相應的,楊月就不能再追究此事了。就這樣,她們一起把這件事瞞了下來,可這卻對心雲帶來了巨大的心靈創傷。

她變得越發內向,幾乎沒有一個朋友,任何時候都是獨來獨往的。她就這樣一個人痛苦而又孤獨的度過了兩年時光,直到班主任包老師佈置了一篇名爲“我最想對老師說的一件事”的命題作文,她才終於將此事說出來。之後,包老師叫來了心雲的母親楊月詢問此事。

見瞞不住,楊月才承認了確有此事,但此時的她還想着不能聲張。只不過包老師不是法律意識淡薄的人,她直接報警了。警方到來後,很快就抓捕了陳某。根據法律規定,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強迫被害人發生關係的行爲,屬於qj罪,應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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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性刺激或滿足性慾爲目的,對兒童實施的y穢行爲屬於WX兒童罪,犯本罪的,依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五年以內)。事後,陳某因違反QJ罪和WX兒童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金某也在另一起案件中得到相應的處罰。

“案例回顧:2007年山東一樁姨夫畸戀外甥女引發的倫理鬧劇”這樁荒唐的案子是真實發生的事。整個案子裡,楊月、金某和陳某沒有一個人是合格的,法律觀念淡薄,害人害己。年幼的心云何其無辜?要遭受這番苦難,實在是可憐啊!

(《案例回顧:2007年山東一樁姨夫畸戀外甥女引發的倫理鬧劇》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