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原肥皂」非法生產手工皁 繳公庫1千萬換緩起訴3年

阿原肥皂去年遭新北衛生局查緝。(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知名手工肥皂品牌「阿原肥皂」遭員工爆料工廠營業登記證,去年9月20日新北市府衛生局會同市調處,兵分三路到金山工作室、心平安園區,查封成品半成品共43.8噸及機具設備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分負責人江榮原與胞弟江榮泉生產製造處蔡姓經理、阿原公司緩起訴3年,須向公庫支付50萬元至800萬元不等款項

檢方偵查,阿原公司原登記在領有工廠登記之紅樹林廠,但2015年2月間辦理歇業後,竟將生產重心轉移至爲登記之金山廠,生產完手工皁皁磚後,再送往位於新北市淡水區之心平安園區切割,最後貼膜蓋印,貼上註記品成分、工廠號等不實標籤。江榮原等人偵訊時均供稱,紅樹林廠歇業後,雖然金山廠及心平安園區因不符土地分區使用規定無法申請工廠登記,但因爲很喜歡那裡的環境,好山好水,做肥皂心情也會好,纔會轉移生產重心。

檢方認爲,被告江榮原、江榮泉及蔡姓經理、阿原公司偵查過程中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非劣,不過自2015年2月起至遭查獲爲止,販售手工皁之毛利爲300多萬元,金額非寡,而阿原肥皂佔有相當市佔率,品牌於國人心中名氣甚高,均因信賴品牌價值,相信經營者誠信,故願意購買產品,然被告等人未能愛惜羽翼,選擇非法之處所生產、製造手工皁,漠視法令規範,因此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處分江男等人均緩起訴3年,江榮原須支付800萬元、江榮泉100萬元、蔡姓經理與阿原公司各50萬元款項。

另「阿原抹草皁」、「阿原清肌玉膚皁」、「阿原左手香皂」、與「阿原苦瓜皁」4款肥皂,被新北市府衛生局驗出含有水楊酸部分,江男等人均辯稱,因這些商品使用冬青油,與氫氧化鈉產生化學反應後,可能解離出水楊酸。檢方指出,搜索時未扣得水楊酸,且也沒有向上遊購買水楊酸之進貨憑證,再加上經詢問專家證人,也證實確有此事,因此認定此部份罪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