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姨對不起,請原諒我」 屁孩嘿咻少女出庭還鞠躬求饒

▲男與少女嘿咻被抓包。(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詹姓男子在19歲那年在臉書認識一名15歲少女小美化名),雙方進而發展成爲男女朋友關係,2次在住處發生性行爲,後來被小美母親發現後挨告!他一審遭判10月徒刑,上訴臺中高分院後,在開庭當場向小美母親鞠躬道歉並表示「阿姨對不起,請原諒我」,但仍無法獲得對方原諒,最後,法官駁回上訴

據判決書提到,詹男去年帶小每回住處2次,各發生一次性行爲,第二次是因小女友表示時間太晚,擔心家人發現而想返家,他才停止繼續發生性交行爲。彰化地院審酌詹男未思及被害人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自主及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爲滿足自己性慾,仍與被害人發生性交行爲,影響對方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所爲殊無足取,但因案發時剛滿19歲,是交往後纔有性交行爲,也坦承全部犯行,尚知悔悟,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而詹男認爲原判決量刑過重,且表明願與小美母親和解,因此提出上訴,請求給予諭知緩刑。臺中高分院開庭時,詹男雖有起身鞠躬道歉,還說「阿姨對不起,請原諒我」,但小美母親仍表明「沒有要原諒他,因爲這件事情對我們造成很大的傷害」等語。

法官最後認爲詹男所爲對於小美家庭所造成傷害甚大,加上小美母親偵查中已陳明「我要告他,不要和解」,開庭時也無原諒他的意思,是爲使他深刻記取教訓防杜再犯,因此不宜宣告緩刑,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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