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級生不加班?經理喊話「經過1個月」沒人理 一票人曝:不如兼差

許多公司面對業務量過大時,可能會要求員工加班。(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許多公司面對業務量增加時,常會祭出加班費讓員工加班處理。一位網友近日表示,一個月前經理喊話要給1.33、1.66計算的加班費,希望鼓勵員工們加班處理業務量,沒想到公司的8年級生完全沒有意願,讓他忍不住好奇,「給8年級加班費也不加班?」,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許多人認爲公司給的底薪或加班費太低,所以員工加班意願不高。

原PO在PTT發文表示,鑑於公司8年級都不加班,上個月經理表示依1.33、1.66等模式給付加班費用,「8年級聽完笑笑的,經過1個月,還是沒人加班」,讓原PO好奇詢問,「所以,8年級加班費也不加班?」

對此,許多人紛紛迴應,「那點錢誰要加班」、「底薪太低幹麼加」、「不夠多幹嘛加」、「七年級太奴才有問題」、「這不是加班費最低標嗎」、「2倍都不太想加了,還1.33/1.66」、「不用8啊,我公司7的全都不賺」、「底薪開那麼低,乘1.33、1.66也沒用啦,不如去跑外送」、「照勞基法給加班費一副福利的樣子」。

事實上,根據人力銀行說明,《勞基法》第24條規定,加班費用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1/3(1.33)或2/3(1.66)以上,若以此忽略小數點第3位進行試算恐會少算加班費,因此若以1.34、1.67計算,一定不會少算員工的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