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8億元觀光前瞻計畫 審計部:先期規畫、審查未落實

觀光前瞻建設計劃包含打造國際魅力景區。圖爲阿里山奮起湖山城風貌。圖/觀光署提供

爲因應疫後國際觀光客,及區域旅遊競爭激烈等挑戰,交通部觀光署2021至2025年耗資65億8500萬元辦理「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觀光前瞻建設計劃」,但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觀光署先期規劃作業未盡確實,且未落實審查作業,導致補助計劃審查通過後,因工程用地無法取得或規劃設計未臻嚴謹,不利達成原定效益。

觀光署「前瞻基礎建設-城鄉建設-觀光前瞻建設計劃」內容包含「國際魅力景區」、「區域旅遊品牌」、「臺鐵車站美學與功能提升」等3項分項計劃,盼藉由加強觀光環境基礎建設投資,建構友善旅遊服務環境。

審計部決算報告指出,經查辦理觀光前瞻計劃先期規劃作業未盡確實,須費時補正財務修正計劃內容,又因補正資料內容未依規定估算計劃自償經費,延宕執行期程,影響後續推展作業,肇致部分分項計劃進度落後,影響振興地方觀光成效。

報告也說,觀光署辦理區域旅遊品牌補助計劃,訂定審查原則及督導考覈機制,但未落實審查作業,導致補助計劃審查通過後,因工程用地無法取得或規劃設計未臻嚴謹,耽延執行進度,2021年及2022年覈定地方政府申請52案補助計劃(工程)中,有21案已撤銷補助或未於執行期限內完工,不利達成原定效益。

觀光署表示,經檢討將自償經費納入觀光前瞻計劃財務規劃,並於財務計劃修正期間同步研擬「區域旅遊品牌」補助案件申請須知,及啓動地方政府提案作業暨加速相關審查作業流程,另加強列管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案件執行情形,持續督導積極辦理,以有效達成計劃執行效益。

觀光署也說,爲避免因用地取得影響計劃推動,將於函請地方政府提案時,增列土地使用及建築執照申請等相關規定,並每月檢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系統雲」內各補助案件執行進度,加強及落實督導考覈,就施工進度落後達10%者發文催辦,施工進度落後達20%者副知縣(市)政府首長協助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