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情況 有屋族可報租金扣除額
財政部3日發佈解釋,5種特殊情況即使是名下有屋,在外租屋也可以申報租金扣除。(本報資料照片)
租屋者福音!財政部3日發佈解釋,5種特殊情況即使是名下有屋,在外租屋也可以申報租金扣除,如持有1屋,但因爲需要到異地工作、就學或者就醫者,便可適用,例如父母有房子,子女在異地念書,仍可申報租金扣除額。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2024年度起可申報租金支出特別扣除額,2025年報稅適用。不過,租金扣除額限制不只有排富條款,且須境內無房屋。
但有許多狀況即使是有屋,還是「必須」要有租金支出,因此財政部發布解釋鬆綁,有5種狀況即使是有屋,仍可申報租金扣除,首先須是經政府公告拆遷,或依《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張貼危險標誌的房屋,也就是俗稱的紅黃單房屋;其次是毀損面積超過整棟的5成,經縣巿等地方政府認定須修復才能夠使用房屋。
繼承取得房屋且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的直系親屬合計不能擁有整間房屋,即持分共有也適用。最後是納稅義務人、配偶與直系親屬持有1屋之外,因就業、就學、就醫等異地租屋,像是父母在北部有房子,子女在南部唸書租屋,就可申報扣除。但如父母有3個小孩是否都可以申報?財政部表示,全年不超過18萬元即可。
前4項是財政部參考內政部租金補貼情況而來;最後一項則是財政部考量綜合所得申報時常會遇到情況,像是分居等配偶結算申報,例如家暴、經法院認定的分居,雙方各自辦理結算申報,但爲合併計稅,其中配偶有屋的話,財政部仍給另一方在外租屋,列報租金扣除。租金特別扣除額的排富條款包含適用20%以上的稅率、股利按28%分開計稅以及基本所的額超過免稅額門檻750萬元。
針對房東限制房客申報租金扣除的對策,財政部賦稅署長宋秀玲表示,現行的稅制是「蘿蔔棒子一起使用」,棒子就是加強查覈、補稅處罰;蘿蔔的部分,讓誠實報稅房東享有1.5到2.4%較低稅率的房屋稅率,不會被課非自住房屋2到4.8%,雙管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