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月大男嬰竟腦溢血 獨缺關鍵影像!保母罪嫌重大被羈押

葉姓保母出面還原男嬰當時在搖籃中突然哭鬧的過程。(中時資料照)

臺南市安南區40多歲葉姓保母,上週二(20日)照顧5個月大的吳姓男嬰時,因喂完奶後男嬰突然異常哭鬧,緊急送醫竟發現腦溢血。吳嬰父母質疑葉女隱瞞真相提告傷害,經檢方認定罪嫌重大聲押葉女後,臺南地方法院今(27)日裁準。

法官指出,葉女依卷內事證,足認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7條第1項成年人意圖對兒童犯傷害罪、《刑法》第286條第5項、第286條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妨害幼童發育罪等罪嫌疑重大;至於檢察官聲請書所指被告涉犯《刑法》第286條第5項、第3項後段的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妨害幼童發育致重傷害罪嫌部分,尚待治療及釐清,難認此部分的嫌疑。

不過,葉女供述內容與卷內事證不符,有事實認定有湮滅、僞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具羈押原因;加上葉女所爲難認以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侵害較小的手段,足以確保追訴、審判程序的順利進行;再參酌葉女本案犯行危害社會治安程度,權衡國家刑事司法權的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葉女人身自由的私益防禦權受限程度,有羈押的必要,應予羈押。

葉女指出,她從事保母工作3、4年,本月20日中午喂完牛奶,男嬰隨即哭鬧,聲音有如喉嚨卡痰般異常,她驚見男嬰臉部漲紅、雙手僵直抽搐,一邊抱起小孩安撫,一邊叫就讀高中的兒子幫忙打電話呼叫救護車,同時也通知吳母,還依救護員指示不停拍背;不料,嬰兒送醫後被檢查出腦溢血,經轉院到成大醫院動開腦手術。

據瞭解,吳家質疑男嬰在葉家被照顧不當,意外造成頭部受創,一度要求察看屋內的監視器影像畫面未果,質疑葉女掩蓋真相,21日向警方提告葉女及其兒子涉及傷害罪;警方22日查扣葉女的手機、平板電腦後,發現葉女提供的畫面,獨缺男嬰出事時的關鍵影像,對方雖解釋事發時並未錄影,但警方仍設法還原手機與電腦資料,釐清說法真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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