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5萬張擇期處分 臺灣港務公司 將再出售陽明持股
臺灣港務公司因持有的陽明股票賣出數量超過選任時持股半數,陽明2日依規將該公司派在陽明的法人代表陳紹良解任。臺灣港務表示,名下可自由買賣的11.95萬張陽明,已賣出6萬張,另5.95萬張將擇適當時機處分,公司另還有19.19萬張無法自由買賣的股票,仍是陽明第三大股東。
港務公司2月1日至3月2日累計賣出陽明6萬張,由於取得成本僅約12元,公司內部透露獲利約8.09億元。臺灣港務還有在101年參與私募可轉債,七年後到期於108年6月轉換成1.919億普通股,不過公司表示,這部分要等陽明補辦公開發行或洽特定人才能賣出,依規定陽明要連續兩年獲利才能辦理公發,至於成本價則略高於12元。
港務公司的法人代表此次依規解任,但交通部還是主張港務公司在陽明要有法人代表與董事席次,因此港務公司將以第三大股東身分,預計在今年5月陽明股東會改選董事時取得一席董事席次。另因港務公司由交通部100%持有,被認定港務公司與交通部是共同持股陽明海運超過10%,已在108年7月向證期局完成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