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歲客運司機硬上16歲乾女兒 交保後又糾纏!少女痛泣:永遠不想見到你

桃園市李姓男子4年前擔任某客運司機時,對當時年僅16歲乾女兒性侵遭收押,交保後居然再度強吻擁抱,地院再依乘機猥褻判處1年。(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曾在桃園市客運公司擔任司機的李姓男子,4年前結識友人年僅16歲孫女當乾女兒,後來竟趁2人獨處時乘機性侵得逞,少女後來向家人哭訴被欺負才揭開李男惡行,李男因此被收押,後來交保後竟無視保護令再度糾纏少女,甚至在逛夜市時再度趁機搶吻與擁抱;地院法官考量挑戰公權力,再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桃檢調查,45歲李姓男子與少女的祖父曾是朋友關係,後來認識其年僅16歲孫女,友人因信任李男常讓李在其住家進出,4年前李男趁着與少女獨處時居然強吻,更趁機性侵得逞,少女不堪受辱向家人哭訴揭露李男惡行,少女向警方供稱,平常上下學常搭李男駕駛的客運公車遭性侵時對於乾爹居然對她做出這種事,坦承身心遭受巨大壓力

桃檢依乘機性交遭桃檢起訴並向地院聲押獲准,後來遭地院判處3年6月有期徒刑,但李在審訊時始終否認犯行,辯稱是與客運公司同事相處不佳才遭惡意檢舉,法官審理過程告誡不準再與少女聯繫見面,李男後來獲得交保不久,居然再度找到少女,還邀少女逛夜市,後來少女在其車上後座睡着時,李男色心大起再度伸狼爪,對其擁抱與親吻,少女驚醒後將李推開,並告訴家人李男再度對她不軌。

李男在偵訊時仍然否認犯行,辯稱沒有對少女親吻與擁抱,少女則指證李確實親吻等情事,事後她傳LINE質問,「爲什麼趁我睡覺親我嘴,我不喜歡這樣,叫你不要做你還繼續」,少女還說「我也不想搭你的車、永遠不想看到你、你就過你的生活,不用管我」等語,並將對話截圖爲證。

桃園地院認爲,李男公然挑戰公權力,二度對被害少女所生危害均非輕微,量刑不宜過輕,再依成年人對少年乘機猥褻罪,判處李有期徒刑1年,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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