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運5噸黃金赴港 持假證明被訴
國際金價飆漲,臺北市有3名貿易商在臺收購黃金金條,3年期間運出5公噸黃金金條赴香港,遭檢調調查,圖爲示意照。(美聯社)
在臺北市經營貿易公司的黃氏兄弟,遭人檢舉3年期間涉嫌運出5公噸、估計市值逾80億元臺幣的黃金出口到香港,疑涉洗錢、逃漏稅。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黃氏兄弟確實從事臺港黃金交易,且都有核實申報隨身攜帶的黃金數量,未涉洗錢、逃漏稅。不過,黃氏兄弟疑因怕出境時遭刁難,出示假的臺銀購買證明供查驗,涉犯僞造文書罪,檢察官起訴兄弟倆和陳姓弟媳3人。
隨身行李放金條出境
據瞭解,近年因避險情緒高漲,加上新興國家提高黃金持有比重,推升國際金價,近來有不少民衆獲利了結變賣實體黃金,業者再出口至香港給飾金業者,帶動黃金條塊出口值攀升,據財政部統計,光是2020年8月臺灣對香港黃金條塊出口值4.9億美元、年增幅高達4.4倍。
據指出,黃氏兄弟及陳姓弟媳3人,多年來在臺北市陸續設立皓康、硯勤、明巨、永大皇家、秉緒等貿易公司,營業項目以首飾及貴金屬批發零售爲主,黃氏兄弟收到香港銀樓業者下訂匯款後,長期向臺灣黃金盤商、批發商、銀樓或金屬提煉業者收購黃金,將黃金製成1公斤金條後,再以搭機隨身行李攜帶黃金方式,將黃金運往香港交貨。
單次最多攜帶30公斤
調查局接獲檢舉,指黃氏兄弟從2016到2019年共運出逾5公噸黃金赴港,甚至曾單次攜帶30條的30公斤黃金,由於他們因攜帶黃金出國頻繁,且數量龐大,有洗錢、逃漏稅捐嫌疑。調查局搜索查扣兄弟倆4條各1公斤的黃金,但兩兄弟否認犯罪。
檢察官發現,黃氏兄弟是收到香港業者匯款後,纔在臺收購黃金,且運送黃金出國時,也覈實申報隨身攜帶的黃金數量,黃氏兄弟和弟媳3人確實從事臺港黃金交易,並未假藉黃金買賣洗錢,亦因覈實申報出口數量,沒有逃漏稅主觀犯意,因此洗錢、逃漏稅罪嫌不足。
但檢察官查出,黃氏兄弟及弟媳明知黃金是向盤商等收購,並非向臺銀購買,亦知悉購買黃金證明,也不是海關查驗項目,但3人疑擔心攜帶黃金出境時,會遭刁難,而僞造臺銀購買證明,出示供海關查驗,反而吃上官司,因此依僞造文書罪起訴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