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 後座未系安全帶可罰6千
▲等紅燈抽檢,後座未系安全帶,二月一號起要罰。(圖/東森新聞)
小客車後座乘客要系安全帶,半年宣導期結束,2月1日起將全面取締。不過,由於後座難以照相取締,因此警方將以現場攔檢告發爲主,像是等紅燈、過收費站,將會有員警抽檢。交通部也提醒,安全帶一定要繞過肩胛部位才能發揮作用,否則會傷到肋骨。
後座是否需系安全帶已討論許久,近年來許多重大車禍包括臺中市長夫人邵曉鈴傷重截肢、國父孫女孫穗芬重傷不治等,皆起因於後座未系安全帶;而今,立法院通過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爾後小客車不論前後座乘客,都要強制繫上安全帶。
▼返臺投票港車禍亡,臺灣電影工作者何瑞達未系安全帶,拋出車外慘死。(圖/東森新聞)
而交通部和警方爲成人所訂的半年宣導期,將在明日結束,也就是說,自2月1日起,若未系安全帶就必須受罰,一般道路罰1千5百元,高、快速公路則罰3千至6千元。另外,12歲以下的兒童還有半年宣傳期,預計8月1日起開罰。
不過,交通部道安委員會也提醒,系安全帶時最忌諱自創「招式」,如果不正確使用,反而會傷到肋骨。其中,三點式安全帶應確實繞過肩胛部位並斜通過胸前,避免安全帶纏繞頸部,且應置於手臂上端,撞擊時纔可將人拉回,肩胛部的鎖骨也夠堅硬,可因應安全帶拉回時產生的強大力道。
據道安會過去的案例,曾有民衆覺得帶安全帶繞過肩胛部不舒服,擅自改從肋骨前方繞過,結果事故時衝撞或緊急煞車,因反作用力太大,造成較脆弱的肋骨斷裂;而孕婦使用安全帶時,也應把腰帶移到腹部下方,以免遇到事故時傷害到腹中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