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正妹開車撞上「腳踏車少年團」 造成8死8傷
▲沈可婷撞死8名青少年,今日以1萬令吉交保候審。(圖/翻攝自星州日報,下同)
馬來西亞柔佛州今年2月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事發當日凌晨3點30分,30多名青少年想飆騎腳踏車,沒想到卻被22歲的汽車駕駛沈可婷撞上,導致8死8傷,受到許多人的關注。今(28)日上午沈可婷被帶到新山法庭,最後被允許以1萬令吉(約6.8萬元臺幣)交保候審。
綜合外媒報導,沈可婷是名銷售員,每個月收入2000令吉(約1.3萬臺幣),家中有4名兄弟姊妹,今日的出庭,是從事發至今第一次出現在大面前,大批追訪此案媒體到場,她則是以冷靜應對鎂光燈不停的場面。
報導指出,沈可婷被檢方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條文提控,不過她全程否認罪行,原先被法官判2萬令吉(約臺幣13.6萬元)交保,但是必須交出駕駛執照以及護照直到全案調查完畢。
由於她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對於交保金額有點無法負荷,對此,沈可婷律師表示,自己的當事人已經深刻反省過,此事也已經影響到他們的家庭經濟,因此應要在公平原則下,考慮雙方的家庭。最後法官將2萬令吉下修至1萬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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