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上兵收假髮酒瘋!握拳作勢打營長 還怒嗆安全士官「三字經」
▲饒姓上兵收假返回營區發酒瘋,因辱罵安全士官三字經遭判處拘役。(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李毓康攝)
20歲饒姓上兵2019年12月11日晚間收假前與同梯一行官兵喝酒,不料,他返回營區後竟發酒瘋,不但作勢毆打營長、連長,還對營舍的安全士官辱罵「O你娘」等語。對此,新竹地院日前審理後,依對於擔任警戒職務之人當場侮辱罪,將饒男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緩刑2年,本案確定後6個月內得支付公庫4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饒男2017年7月12日入伍,服役於陸軍機械化步兵第269旅,擔任上兵班用機槍兵,並於2019年11月4日至12月17日獲派至陸軍裝甲第584旅,接受甲車駕駛專長訓練;然而,同年12月11日晚間,他與同期受訓的官兵一起於營區外喝酒,收假返回營區後,竟失控發酒瘋,大聲咆哮,握拳作勢毆打營長、連長,還在營舍內,對輪值安全士官的林姓下士副班長以「O你娘」等語辱罵。事後,饒男遭新竹憲兵隊移送法辦,全案因此曝光。
偵查期間,饒男否認犯行,辯稱「我喝醉沒印象」等語。檢方勘驗相關事證後,僅針對饒男辱罵安全士官三字經一事將他起訴,至於饒男對上官施強暴未遂、公然侮辱等罪嫌,則予以不起訴處分。
對此,新竹地院勘驗相關事證,認爲饒男因酒後返營區情緒失控,對擔任警戒職務的人當場侮辱,已危害軍紀,行爲實有不當,但念在饒男審理期間已坦承犯行,有向被害人道歉,應尚知悔悟,且事發當時年僅20歲,年輕識淺、思慮欠周,因此審酌後依對於擔任警戒職務之人當場侮辱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另宣告緩刑2年,於本案確定後6個月內,支付公庫4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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