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不準到三星任職! 張忠謀告贏叛將梁孟鬆
臺積電前研發處資深處長梁孟鬆6年前離職後,2011年7月跳槽南韓三星電子,臺積電提起訴訟,要求禁止樑在今年年底前爲三星服務,並禁止使用、泄漏臺積電的營業秘密及人事資料,獲勝訴定讞,創下法院對企業主管在「競業禁止期間到期」後,仍不準到競爭對手公司任職的案例。
昔日臺積電大將、研發處資深處長梁孟鬆2009年離職後,2011年2月競業禁止期間屆滿,同年7月立刻跳槽三星擔任晶圓代工部門技術長,老東家對他提起損害營業秘密訴訟,向法院請求他不得泄漏其任職臺積電期間所知悉的營業秘密,且不得泄漏臺積電研發部門人員的相關資訊,並禁止樑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以任職或其他方式爲三星提供服務。
智財法院庭長陳忠行表示,「梁孟鬆公司和三星都是在南韓,這部分如果說要執行,要尋求國際互助,拿我們的判決去南韓聲請執行。」據瞭解,如果樑拒絕從三星離職,臺積電將提告聲請強制執行,主要原因是臺積電擔心他會泄漏技術機密,導致公司競爭力喪失,損失金額將是天文數字。
今年62歲的梁孟鬆,1992年進入臺積電任職,17年平均年薪高達3600萬,2003年臺積電研發130奈米銅製程、擊敗IBM揚名全球,梁孟鬆就是研發團隊要角,並參與臺積電將近500個專利發明,因此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認定他確實掌握許多臺積電機密,判臺積電勝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