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名少女被迫賣淫,最小14歲最大17歲,每月只能休息一天

街道冷得讓人無所適從——受害人日記。

14歲的小麗站在昏暗的巷道,等着“客人”上門,雖然天氣晴朗,但是四面八方的襲來的惡寒讓她止不住顫抖;當“客人”出現後,小麗必須報以微笑“接待”,這是小麗的一天,也是其與幾名女孩的一天。

小麗,出生在江西一個偏僻的農村,父母都是面朝黃土的農民,雖然一家人日子過得緊緊巴巴,但父母覺得只要一家人能健健康康的就好,然而就連這一個小小的願望都難以實現。

10歲那年,母親染上了惡疾,這對家境不寬裕的一家人來說是噩耗,父親只能一邊打零工,一邊照顧母女兩人,由於經濟收入不高,母親只能吃一些普通的藥物維持治療,短短几年,母親就連下地做一些家務活都非常困難。

一向懂事的小麗想外出打工,分擔父親的壓力,但她才十幾歲,正是需要讀書的年齡,父母都不希望因爲病情耽誤女兒的學業;可她看着母親日漸憔悴,實在沒有心思繼續讀書,14歲的小麗輟學了。

2015年3月,小麗說服了父親,跟着同村的幾位姐姐一塊外出打工。

父親阻止不了小麗,只能讓她出門,他覺得有幾個女孩在一起相互照應,也不會出現什麼意外。

小麗跟着幾位姐姐遊走在勞務市場,想要找一份簡單的工作,畢竟她們學歷不高,又都是十五六歲的女孩子,幹不了體力活;她們能找的工作十分有限,幾個女孩又不願意分開,這導致找工作更加困難。

就在小麗她們走投無路時,一個小夥伴突然打聽到,有人在溜冰場附近招工,小麗滿懷期待。

他們一共五人:任某、陳某、歐陽、張某、譚某。

歐陽和譚某爲江西人,另外三人爲四川人,五個人都是二十五六歲的樣子,他們自稱是某勞務公司的,可以幫忙介紹工作,還出示了幾張工作證。幾個女孩問了問具體情況,工作、工資、工作地點、時間等等。

任某等人耐心的跟女孩們解釋,表示會出省,去青海一家特別大的火鍋店當服務員,任某特意提出的幾個人的年齡,說她們年齡小,屬於童工,不好安排工作,只能出省;任某也看出了這些女孩的難處,讓她們自己選擇。

其餘的幾個女孩跟小麗一樣,家境貧困,任某也說得對,她們年齡小,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同意前往青海打工;小麗給父親打了一個電話,告知了自己打工的地點。

小麗和其與的女孩坐上前往青海的火車,期待着第一份工作,然而一下火車她們卻傻眼了,任某根本沒有帶她們前往火鍋店,而是帶到青海某小區一間平房裡,房間裡面還有其與幾個年齡不大的女孩,她們身上有着大大小小觸目驚心傷痕。

17歲的花花突然意識到自己被騙了,想跑卻爲時已晚,任某逼迫花花、小麗等人“接待”客人,她們自然不肯,任某便拿着棍棒加以毆打,隨後又將她們關在房間裡面,讓她們捱餓。

生活在生死恐懼中的幾人,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反抗,在這種慘無人道的施暴下,小麗和花花幾人屈服了。

爲了進一步控制幾名女孩,任某會對“不聽話”的女孩進行教育,讓她們跪在小泥人(工藝品)身上,當着全部女孩的面辱罵毆打,並讓女孩寫下保證書,精神上的控制,身體的虐待,讓女孩們身心俱疲。

任某等人在網絡上、街道巷尾散播賣Y信息,一旦跟客人取得聯繫,他們就會讓客人去挑選,小麗和花花都被迫接待,每個月只有一天休息時間,其餘時間都被迫“工作”,賺來的錢財全部被任某等人霸佔了。

小麗她們想要買什麼東西,必須先提出申請,只有任某點頭答應才能獲取物品,半年時間內,小麗只從任某這裡得到了一本筆記本。

自從小麗離家出走,父親每隔一段時間都會給她打電話,任某擔心長時間控制小麗會讓她的家屬起疑心,於是就讓幾個人監督小麗打電話報平安,小麗每個月至少會跟父親通三次電話。

任某等人並沒有這麼多的耐心讓小麗打電話,隨着時間的推移,他們讓小麗通話的次數越來越少,到九月份,小麗跟父親徹底失去了聯繫,小麗父親聯繫不到女兒,又試圖聯繫其與幾個女孩,可都一一聯繫不上。

父親怕小麗和幾個女孩被人控制或者遭到拐賣,急急忙忙報了警,江西警方又跟青海警方取得了聯繫。

青海警方接到報案後,迅速展開了偵查,專案組民警摸排調查發現,在某某小區經常出入一些年輕女子,她們的口音和體貌特徵都跟報案人相似,掌握了這一線索,專案組民警當天就對可疑人員實施了抓捕,包括小麗、花花在內的5名未成年少女獲得解救。

任某、陳某、歐陽、張某、譚某五人也被抓獲歸案,經審訊,除了小麗等人外,任某從江西一共哄騙過10名少女,年齡都在15歲至17歲之間。

根據《刑法》規定:犯強迫賣Y罪的,處5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嚴重的包括:強迫多人賣Y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Y的。

等待任某等人的將會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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