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盒高級口罩1500元!藥局喊冤提告「3層醫用+1層」 臺南消保官:要查
▲口罩之亂有民衆反映有藥局哄擡價格,臺南市議員呂維胤要求市府啓動市場稽查制度。(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民衆在網路爆料臺南市有藥局哄擡口罩價格,1盒賣1500元,黃偉哲市長要求消保官徹查,經約談業者,業者指稱販售的口罩較一般3層醫用口罩多加1層,且具有奈米銀離子成份,成本遠較一般口罩還要高,針對網友于網路上爆料,業者表示已向警方報案控告網友妨害名譽。
臺南市消保官指出,雖然業者提告自清,但爲了保障消費者權益,仍要求業者在10天內檢具進貨證明,釐清疑點。
據瞭解,有民衆在臉書爆料在南區某藥局1盒50片口罩售價1500元,疑似趁機哄擡價格,消保官31日下午前往業者營業處所查覈時,據業者表示,口罩品質不一,他們販售的醫用口罩較一般醫用口罩更高級,向代理廠商訂購時,代理商建議售價即爲每片30元至35元不等,因此才訂出一盒1500元的售價。
市府指出,爲確保市場價格穩定,黃偉哲市長已經要求消保官除就網路爆料、民衆檢舉陳情哄擡價格部分實地進行查覈瞭解外,亦應主動就臺南市的藥局、賣場、夜市攤商販售價格進行了解。市府再度呼籲民衆如果親自遇到哄擡口罩防疫物資價格應向相關單位提出檢舉,讓權責單位展開稽查。如果不是親身經歷,不宜散播此類未經證實的訊息。
關於疫情、防疫物資價格等訊息揭露應審慎查證,切勿恣意散佈不實訊息或謠言,亂傳播未經證實之疫情相關訊息,就哄擡口罩價格不實的訊息於網路上亂爆料,可能涉及妨害名譽的刑責;至散佈不實的疫情訊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會蒐證,移送法辦。而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規定,最重可罰300萬元,請民衆勿以身試法。
對於口罩業者如哄擡、囤積口罩等防疫物資的價格,將涉及刑法第251條意圖擡高交易價格,囤積民生物資的刑責,且依公平交易法規定最重可裁罰至5000萬元,呼籲口罩販售者應共體時艱,口罩售價應以進貨成本及合理利潤爲據,避免不當調漲或聯合哄擡口罩價格。
消費者如購買口罩時可索取發票或收據,倘依經驗研判,業者涉有囤積口罩或不當哄擡口罩價格之嫌,可直接撥打檢舉專線「1950」提出檢舉,共同監督口罩市場售價,遏阻其飆漲,致力維持市場之安定,避免有不當積存及哄擡價格之情事而觸法。
臺南市警六分局副分局長吳麗娟指出,業者於1月30日下午4時多,已向六分局鹽埕派出所報案,對該網友提出妨害名譽告訴,業者表示並無哄擡物價情事,目前警方已受理調查偵辦中。(11時29分更新,補充市警六分局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