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嫉妒殺3歲妹 觀護所收容4月「表現良好」交保

東森新聞記者葉晏升雲林報導

今(2014)年7月雲林縣林內鄉發生駭人聽聞的姊姊妹妹案件,剛從高職畢業的17歲少女,因不滿父親把和小三生的女兒帶回家撫養,媽媽又對同父異母的妹妹視如己出,少女覺得失寵,趁父母不在時持水果雕刻刀,狠心殺死年僅3歲的妹妹。她在少年觀護所收容4個月,因爲表現良好,上個月初獲得交保。

一頭長髮皮膚白皙,她就是殺死妹妹的17歲少女,11月6日纔剛獲交保,隔天就在臉書換上新的大頭照照片中的她時而嘟嘴,時而比出YA的手勢,甚至抱着貓咪合照。朋友看到臉書紛紛問候,「好久不見,還好嗎?」、「要開心過,加油!」接下來每隔幾天,少女就更換新照片,開心的模樣讓人難以想像,她剛從少年觀護所出來,而且就在5個月前,才親手殺死了3歲的妹妹。

今年7月少女持水果雕刻刀,趁爸媽不在殺害妹妹,因不滿爸爸把小三生的妹妹帶回家撫養,媽媽不但沒懷恨在心,更細心照顧就像親生女兒般,出門總是帶在身邊。一直以來都是媽媽的掌上明珠,因爲妹妹的出現,姊姊覺得失寵、家庭遭到破壞,趁爸爸到夜市擺攤,持刀殺害妹妹,刀刀都命中要害。

事發當時,正好是3歲妹妹生日前夕,只因嫉妒心作祟,少女親手殺死同父異母的妹妹,在少年觀護所4個月,因爲表現良好上個月初獲得交保。大人牽扯不清的感情,卻害無辜小女兒喪命,儘管17歲少女獲得交保,但殺害妹妹已經在她年輕生命,留下難以抹滅的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