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小女友不願發生性關係 37歲男竟拿藤條狠抽屁股逼就範

少女張開腿,竟遭男友痛打。(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一名在大陸工作的37歲男子阿新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認識了自稱高中生的12歲少女小愛(皆爲化名),後來相談甚歡變成爲男女朋友,但他卻在發生性行爲時,因爲少女不張開腿,拿藤條抽打屁股,完事後又痛毆打臉部,挨告後被臺中高分院姦淫幼女罪將他判刑4年6月、依傷害罪判刑4月。

據判決書,阿新在104年8月透過網路愛情公寓認識小愛,雙方以LINE或微信相互聯絡,後來便成爲男女朋友,105年2月4日他騎機車女方住家附近見面,並約好隔天一起吃早餐,但他隔天卻是騎車把人載回家,趁着少女對愛情充滿憧憬,經過同意後抱上牀發生性關係,但女方又突然不願張開雙腿,他竟氣得用藤條毆打對方,導致小愛左臀、右臀各有瘀血,留下10公分長的傷痕

2人後來在客廳休息,但又再次發生性關係,阿新更強行將下體塞入女方口中,但完事後他又把小愛的臉打到紅腫,直到女方家人打電話來發現不對勁,報警循線查獲。

▼阿新強逼小愛口交。(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阿新挨告後,雖然承認有跟少女上牀,但強調沒有違背女方意願,「我們在網路上認識很久,返臺是爲專程找她,就可以看出她是同意,而且她開頭說要嫁給我,所以我們是合意性交」,並稱少女自稱是高中生,有問說爲何臉書只有國中、小的資料,但她說高中就不用臉書了,也就沒多做詢問,並稱小愛說家裡沒錢,有從事援交工作,至於會打人是因爲女方不肯把腿張開,也是對方建議打的。

法官審理後認爲,小愛身高僅145公分、體重40公斤,身材發育完成,整個人看起來也非常稚嫩,在加上言談舉止也不成熟,應可輕易辨別少女相當年輕,痛批阿新爲逞一己私慾侵犯小愛,還動手傷人,因此依姦淫幼女罪將他判刑4年6月、依傷害罪判刑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