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通勤月票掉了只能認賠?議員喊應「資格轉移」 北市這樣說

TPASS基北北桃1200通勤月票於7月上路,目前已經累積超過33萬人次購買。不過民衆抱怨,若綁定通勤月票的悠遊卡遺失或毀損,就只能認賠再重新辦理。(本報資料照片)

TPASS基北北桃1200通勤月票於7月上路,目前已經累積超過33萬人次購買。不過民衆抱怨,若綁定通勤月票的悠遊卡遺失或毀損,就只能認賠再重新辦理。對此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詹爲元就建議,應採取「記名制悠遊卡」的方式辦理,讓通勤月票可以「資格轉移」。交通局則表示,之前曾研議過如何轉移,最大考驗在於技術,會再與其他3縣市及悠遊卡公司討論解決方案。

詹爲元表示,日前接獲民衆陳情,表示通勤月票與悠遊卡綁定的情況下,若不慎遺失或毀損,想辦理退票卻只能認賠重新花1200元購買。由於現階段通勤月票的退票方式,爲1200元扣除使用天數乘上最高票價300元,因此只要使用超過4天就不予退費。

詹爲元直言,用超過4天就不能退費不合理,但悠遊卡公司考量點爲「擔心會有短期使用者藉此賺差額」,以桃機捷運最貴票價來檢視可以理解。而若不以退費爲出發點,而是用「資格轉移」的概念或許可行。

詹爲元說,現行悠遊卡公司發行的「記名悠遊卡」,只要民衆提出掛失,原本儲值的金額也會歸戶到當初填寫的帳戶裡。因此通勤月票也應開放記名票證購買,若遺失或損毀後掛失可依先前購買日期辦理月票資格轉移,而原本遺失或毀損的月票也會自動失效。

對此交通局運管科長朱宸佐表示,之前曾有研議如何針對資格進行轉移,但最大考驗在於技術。朱解釋,由於現場購買通勤月票的設備是「離線設備」,因此只能卡片欄位寫入資訊,但無法查閱民衆哪時候購買,需要再研究如何與後臺系統串接。

朱宸佐說,1200通勤月票爲基北北桃一同出資成立,未來針對「資格轉移」與其他3縣市討論,也會和悠遊卡公司等相關單位討論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