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品:日本謀求“規則性權力”爲核污染水排海公關
來源:環球時報
自日本於去年8月24日正式啓動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污染水三十年排海計劃,至今年8月25日已完成八輪核污染水排海。在這一年裡,約6.3萬噸的核污染水被排入大海,核電站相關設備也被媒體爆出事故頻頻。那麼,日本真的不在乎此事的負面影響嗎?實際上,日本爲其行爲配套了相應的公關外交策略。
2021年4月13日,日本發佈《關於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ALPS處理水處置的基本政策》,在宣佈排污入海決定的同時,明確表示在排放中徹底實施“將聲譽影響降至最低”的措施。2022年3月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發佈的審查報告中,作爲獨立監管機構的日本核監管局也提到處理公衆看法是他們在溝通中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去年首輪排污入海當天,日媒稱外務省爲應對所謂“負面消息”的相關傳播政策制定的“公關預算”高達約700億日元(約合35億元人民幣)。但與以往擅用的“黑色公關”有所區別,日本還將自己在全球安全發展中對於“規則性權力”的謀求運用其中。所謂“規則”就是共識性與權威性的權利和義務約定,包括法律、條約、標準與倡議等,行爲體通過獲得規則性權力從而影響國際社會其他行爲體對其行爲形成有利認知。
具體而言,在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上,日本希望獲得規則性權力的主要手段,是利用在和平利用核能領域具有主導作用的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的背書。以日本駐華大使館網站首頁的“處理水相關Q&A”專題中的問題及回答爲例可以看出,IAEA的審查與報告是目前日本回應國際社會擔憂與反對的主要依據。
事實上,日本利用IAEA獲得規則性權力的想法很大程度是一廂情願。一方面,雖然IAEA是放射性廢物管理領域的主管國際組織,但IAEA此前從未進行過類似項目的審查,這就使其審查的權威性及所作結論的公信力不足。
另一方面,通過對IAEA系列報告的解讀可以發現,日本對於IAEA的審查和建議更多是“功利性取捨”,而這反過來嚴重損害IAEA的客觀性與規範角色。這表現在下述幾個方面:一是有意漠視IAEA提出的安全審查範圍問題。IAEA在系列審查中均表示,東電將核污染水排海行爲納入整個福島第一核電站的報廢工作,超出了IAEA整體安全審查的範圍,容易造成利益相關方的困惑。
二是對IAEA的回覆與其官方表述口徑不一致。今年8月24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稱:“將基於科學見解,努力發佈易懂的信息。”在日本駐華大使館網站首頁的“處理水相關Q&A”專題中,日本也有“此事歸根結底是應該從科學、技術角度來進行判斷的問題”的表述。而當IAEA在審查中發現日本官方未對首要責任方東電公司制定任何特定監管指南或技術文件,建議加強獨立的技術監管時,日本核監管局卻稱,這是一個特殊情況,需要不同機構和當局從更廣泛的視角進行考慮。
三是在需要科學嚴謹的解釋時,對IAEA報告內容引用斷章取義。以2023年7月IAEA發佈的綜合報告爲例,日本一直將其“對人和環境的放射性影響可以忽略不計”的結論視作自己排海行爲的“擋箭牌”,卻罔顧該報告同時指出,儘管作出前述結論,一旦核污染水開始排放,之前審查和評估的許多技術議題將需要IAEA在不同時間重新評估。此外,該報告還稱,就30年排放期而言,日本政府和東電公司必須考慮到,由排放所引起的輻射風險可能跨越國界,並可能持續很長時間。這在IAEA其他報告中也提到,但這些需要科學嚴謹解釋的部分都在日本官方引用中被故意忽略。
總的來說,關於福島核污染水排海問題,周邊國家需要警惕的是,日本利用自己熟悉IAEA規則與國際協調的優勢,將“黑色公關”與對規則性權力的謀求結合,打着遵守國際標準和規則的幌子追求一己私利,具有較強的欺騙性。
作爲IAEA成員國和指定理事國,中國支持並積極參與IAEA在福島開展的監測工作,防止日方行徑貽害全球海洋環境和人類健康。在這一年裡,中日雙方雖然一直有接觸,但日方只顧讓中方立即解除對日本海產品進口的禁令,卻始終不迴應中方提出的建立周邊鄰國等利益攸關方實質參與、獨立、有效的長期國際監測安排。如果日本真心與IAEA合作的話,應該記得IAEA曾在系列報告中專門提到,同利益相關方的溝通與合作十分必要。筆者建議日方在覈污染水整個排海期間,應同鄰國政府進行信息交流與互動,允許利益相關方參與審查監管步驟等。(作者是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