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期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延後繳納 約27萬家受惠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配合農曆春節,2023年度第4季按季課徵、以及1月按月課徵的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繳納期間,財政部今日宣佈,延後到2月15日至26日繳納,預估將有27萬家小規模營業人受惠。

財政部表示,2023年度第4季與今年1月開徵的查定課徵營業稅案件,按照《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同法施行細則與《稅捐稽徵法》規定,原應在每月的1日到10日止,也就是說繳納期間應在2月1日到10日止。

不過考量2月正好遇到農曆春節,爲了小規模營業人權益,以及繳納,財政部延後繳納時間,爲2月15日到24日止,但最後一日正好遇到週六、日,因此順延到26日。

財政部表示,據估算每季約有27萬營業稅查定課徵案件,稅額大約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