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省4萬!雲端發票用一招中獎賺翻了:很多人不知道

如果民衆儲存雲端發票,又綁定中獎帳戶,中獎後可獲得免4%印花稅優惠。(圖/shutterstock達志)

節省印花稅眉角報你知,如果民衆透過統一發票、公益彩券幸運中獎,獎金超過250元(含)以上者,依據印花稅法規定,按中獎金額需要課徵4%印花稅,但如果民衆消費時儲存雲端發票,並完成獎金自動匯款設定,獎金將直接匯入指定帳戶,享有免繳印花稅的優惠。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若民衆於消費時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並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完成中獎獎金自動匯款設定,系統不只會自動對獎,將獎金直接匯入指定帳戶,更可享受免繳納印花稅的優惠。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舉例說明,陳先生統一發票中獎1,000萬元,以紙本發票兌領獎金應繳納4萬元印花稅;如已事先利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臺」設定自動匯入指定帳戶,則可免繳納印花稅,省下4萬元。

財政部已經在上月25日開出113年11-12月統一發票中獎名單,千萬特別獎號出爐爲13965913,特獎號碼爲29892710,以上8位數號碼全部相同者,可分別獲得獎金1000萬與200萬獎金。

頭獎號碼3組,分別爲26649927、59565539、11460822,以上8位數號碼全部相同者,各得獎金20萬,末7位相同得4萬,末6位相同得1萬,末5位相同得4千,末4位相同獎金1千,末3位相同可得獎金200元,領獎期間自2月6日至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