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安毒623公斤想狠撈4.7億 雲林前議員顏旭懋慘了!無期徒刑定讞

雲林前議員顏旭懋走私492公斤安毒,想要狠撈3.7億,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中時資料照)

民進黨雲林縣前議員顏旭懋走私運毒,最高法院斥責他當時爲雲林縣議員,有正當工作、不需爲生計鋌而走險,竟未以人民之福祉爲依歸,爲貪圖運輸毒品入境販售之不法利益,將他共同運輸第二級毒品,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定讞。

顏旭懋在2021年1、2月間透過黃志生(判處有期徒刑6年2月確定)之引介,與陳耀華(判處有期徒刑17年6月確定)、莊啓義(判處無期徒刑、尚未確定)等人共同基於運輸第二級毒品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之犯意聯絡,共同謀議走私甲基安非他命毒品入臺。

顏旭懋負責提供運輸毒品之資金及決定毒品之數量、細節與售價,莊啓義負責駕船出海接運毒品並走私入境,黃志生居間爲顏旭懋與莊啓義傳遞運毒資金及重要資訊,陳耀華則提供其「祥涌6號」漁船作爲運輸工具。

嗣莊啓義於同年4月間透過黃志生陸續取得顏旭懋所提供之運毒費用共1120萬元後,即於同年4月28日駕駛 「祥涌6號」出海前往東沙島東南約90浬一帶海域,向不詳船隻(人員不詳)取得總重量約623公斤(以當時市價1公斤75萬元,顏男將狠撈4.7億元)、分裝爲38只麻布袋之甲基安非他命後,於同年5月10日返回屏東縣新園鄉鹽埔漁港走私入境。

同年5月11日上午,陳耀華先授意將其中4袋毒品交由不詳之人載運離去;另由共犯洪凱祥、郭冠廷、粘元榤分駕兩車,將其中26袋毒品運往彰化一帶交予共犯陳俊嘉、塗宏德(洪凱祥等人均經法院判刑確定) ,由其2人再與其他共犯送往倉庫藏放,陳俊嘉又將其中11袋另運往國道三號關西交流道下方某處交予不詳之人。嗣警方在「祥涌6號」及現場共扣得8袋毒品,並循線將顏旭懋等人查獲。

高雄高分院審酌顏旭懋運毒入境之毒品數量龐大、價值甚鉅(市價高達約數億元),其中約有423公斤已流入國內各地,嚴重危害國民身體健康及社會治安,而顏男本件運毒之主謀及資金提供者,在犯罪結構中居於指揮、領導之關鍵性角色,犯罪之惡性及情節均屬重大,判處無期徒刑,他提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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