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任命國會多數組閣? 李念祖:「執政黨」應以立法院多數決定

中華民國憲法學會於1月27日舉辦「看守110日的憲政接軌問題」研討會,與會貴賓從右到左爲:高思博副教授、黃錦堂教授、前大法官蘇永欽教授、前大法官廖義男教授、蘇子喬教授、李念祖教授、董保城教授、林超駿教授、紀和均助理教授。(中華民國憲法學會提供)

隨着2024年總統大選落幕,內閣進入看守政府狀態,中華民國憲法學會於1月27日舉辦「看守110日的憲政接軌問題」研討會,與會貴賓包含前大法官蘇永欽教授及中國國民黨智庫代表高思博副教授,並邀請憲法學界、政治學界的專家學者們,共同探討舊內閣應隨國會還是總統總辭,以及總統是否應任命國會多數擔任內閣等議題。

東吳大學政治學系蘇子喬教授指出,舊閣揆的辭職時機問題,早在1990年代即引發討論,但我國學界對此目前仍莫衷一是,近幾屆的實際運作上也尚未形成穩定的憲政慣例。

蘇子喬教授進而表示,對總統是否應任命國會多數組成內閣的問題,涉及我國的半總統制是偏向內閣制的「總理總統制」或偏向總統制的「總統議會制」,前者組閣權屬於立法院,總統應任命國會多數組閣,後者組閣權屬於總統,總統得自行決定組閣人選。二者相較之下,總理總統制的憲政運作通常較總統議會制順暢,同時可以避免內閣變動頻繁及總統與國會間的政治衝突。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李念祖教授指出,應迴歸釋字第387號解釋所揭示,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改選後第一次集會前,行政院院長自應向總統提出辭職。因此在新的總統選出後,行政院總辭是憲法上的義務,總統的禮貌性慰留並不能解除行政院向屆期不連續的立法院辭職的義務。而總統任命行政院長的目的是爲了率領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依法行政,則此「依法行政」,所謂「執政黨」應以立法院多數決定,因議會才擁有民意基礎,此議會多數纔是真正的執政黨。

國立臺灣大學政治學系黃錦堂教授指出,從1996年總統直選以來,各界普遍認爲總統享有實權,尤其閣揆任命權,這次2024年選舉,選民也是在這個理解下進行投票,惟黃教授認爲應反對總統之絕對任命權,首先釋字第520號解釋理由書內容有待商榷,再者以憲法政策來說,目前政治局勢與2000年陳前總統不完全相同,並呼籲立法院仍應享有實權,新國會開議前,內閣必須進行總辭,而藍白/綠白是否組成穩定的聯盟,成爲過半的民意基礎,是至關重要的問題。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林超駿教授表示我國既採雙首長制,至少應仿效法國作法,即應將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再度分離,且將總統之選舉日與就職日提前在立法委員選舉之前。

國立中興大學國家政策與公共事務研究所紀和均助理教授指出,在我國憲政慣例下難有「共治」的發生可行性,且立院不敢主動發動不信任案,在此情況下,立法院應該強化國會調查與聽證程序、人事同意審查程序與藐視國會罪。

前大法官廖義男教授認爲,基於憲法上民主法治國原理,贊同李念祖教授的建議,即在依法行政之下,國會多數意見纔是真正民意,應然面上大於總統民意,惟實然面在野政黨藍白國會多數,目前又不組閣的情況下,只能在少數政治下尋求維持憲政慣例的應然面,則在野黨是否提出釋憲,抑或聲請作暫時處分,是可能的方式。

在本次大選後形成的三黨鼎立狀態下,我國的分權體制運作必然面臨改變。透過此次憲法學會舉辦的研討,各專家學者們嘗試提出合乎我國憲法精神的憲政運作方向,朝野各個政黨領袖於2月1日立法院開議前,是否應展開政黨協商、理性對話,避免斲喪了多數統治的民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