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首批退稅 7/31入帳
近年首批退稅情況
資金活水到,財政部南區國稅局26日指出,11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一批退稅將於7月31日入帳,截至目前,統計全國符合第一批退稅條件的總件數約334萬件、退稅總金額約559億789萬元,是歷年退稅件數、金額新高。
南區國稅局表示,依往年經驗,首批退稅約佔整體退稅的94%。如果和上一年度相比,今年退稅總件數增加3.28%、退稅總金額則增加了9.67%。國稅局表示,主要是今年所得稅免稅額和基本生活費等都調高所致。
每年5月綜所稅申報後,後續退稅將分爲三批。南區國稅局指出,適用第一批退稅的對象爲111年度綜合所得稅採用網路(含手機)申報、稅額試算以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確認回覆,以及稅額試算在5月10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紙本回復的退稅案件。
至於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以及寄發憑單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申報時如果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即會採直撥退稅,意即國稅局會直接把退稅款撥入指定帳戶。
北區國稅局表示,統計上一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有超過9成的納稅義務人都選用轉帳直撥退稅,好處是在退稅當日稅款立即撥入,也不用擔心退稅憑單遺失、污損或過期須申請補發或是延期。
如果先前還沒申請直撥退稅的民衆,也還有機會,北區國稅局表示,民衆可在6月28日至7月12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辦;或填妥國稅局寄發的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在7月12日前向所屬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申請。
至於未採直撥退稅者,國稅局會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其中金額不滿5,000元的小額退稅,民衆可就近向退稅憑單上指定付款的銀行兌領現金;超過5,000元則須持憑證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後才能領到退稅款。國稅局提醒,第一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今年7月31日起至9月28日止。
除了第一批退稅,民衆如果是在5月11日後完成申報所得稅、確認退稅申報,第二批退稅預定在10月31日;至於逾期申報但是經國稅局覈定爲退稅的案件,將會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第三批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