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慶後辭世, 關於中國企業家精神的爭吵該有答案了|文化縱橫

✪ 餘菁

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

(原載《經濟體制改革》2018年04期)

【導讀】2024年2月25日,娃哈哈創始人宗慶後因病逝世。作爲42歲白手起家、三次問鼎中國首富的典範人物,宗慶後幾十年如一日堅持深耕實業、打造民族品牌的事蹟,引發各界關注。公衆緬懷之際,有關中國企業家精神的討論也再次興起。

本文認爲,企業家精神的繁榮或衰退,不單是經濟問題,也是複雜深刻的社會問題。中國改革開放40年,涌現出至少三種截然不同的企業家精神,分別是個體經營者的企業家精神、大工業時代的企業家精神和新技術革命浪潮下的企業家精神。值得注意的是,鄧小平兩次南巡後,全社會興起創業經營熱潮,陸續出現許多大工業企業,包括宗慶後在內的一大批企業家,正是從那時候成長起來的。

作者指出,企業家精神與市場機會的豐裕與否,息息相關。在一個充斥着變化與不確定性的社會經濟系統中,企業家精神有可能大有可爲,反之則可能受限。當前,中國面臨發展企業家精神與維護社會分配公平正義之間的矛盾、發展企業家精神與政商關係的問題、發展企業家精神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關係這三個現實問題。作者預測,未來中國的新市場機會,主要來自“一帶一路”全球市場空間的拓展和互聯網技術等新興技術對傳統產業的改造兩個方面。

本文原載《經濟體制改革》2018年第4期,原題爲《企業家精神的涌現:40年的中國實踐歷程回顧與未來展望》,僅代表作者觀點,供讀者參考。

企業家精神的涌現:

40年的中國實踐歷程回顧與未來展望

企業家精神的繁榮或衰退,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而是複雜且深刻的社會問題。通常,社會制度因素會影響人們如何看待企業家的社會角色與作用,然後,人們對制度環境的上述感知,又會影響到人們成爲企業家的意願強弱。當一個社會系統的經濟、政治與法律制度,看重創新、風險承擔、獨立性和尊重企業家,那麼與另一個奉行與之相反的價值觀念與制度框架的社會系統相比較,前者更容易催生企業家精神。如果受企業家精神驅使的企業行爲,與企業所處的社會技術文明進步的主流保持方向一致,則相對易於成功;反之,企業家精神的發展將不盡如人意。中國40年的改革開放,成功構建了比較有利於培育企業家精神的社會制度體系,產生了呈現出無可比擬的複雜性和多樣性的企業家精神的衆多實踐範例。

本文將回顧中國的實踐歷程,並對其未來方向作出展望。全文分四個部分:首先概述了企業家精神對經濟增長的重要性;其次給出研究中國實踐時的兩個分析視角,並簡要陳述了改革開放40年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的三個時期裡涌現出來的表現形式截然不同的企業家精神;接着逐一考察三個時期的企業家精神,並與其他發達國家的經驗進行了對比分析,以揭示它們對中國經濟增長的不同推動作用;隨後探討當前中國情境下發展企業家精神需要兼顧的三個方面的現實問題;最後對企業家精神的社會意義進行總結,展望中國企業家精神未來發展的可能性。

▍經濟增長與企業家精神

解釋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可以有多種理論分析視角。整個20世紀,少有經濟學家從企業家或企業家精神的視角來闡釋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成就。衆所周知,熊彼特是一個例外。他將經濟增長的根本現象與源動力歸因爲“生產手段的新組合”,而企業家是實現此“新組合”的人。企業家精神即是實現新生產組合的精神動力。熊彼特極力推崇企業家對於經濟增長的決定性意義,他旗幟鮮明地批駁了主流經濟學家漠視企業家角色的重要性的做法——即使如馬歇爾看到了企業家職能的重要性,也只是將其等同於“組織”或“管理”,進而視作爲與其他生產要素同等重要的一種生產要素。一項新近的遵循馬歇爾傳統的研究成果,將企業層面創新性的和更優的生產組織活動統稱爲管理技術(Management as Technology,MAT),這項研究得出的結論是,管理技術因素能解釋將近1/3的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生產率差異。

當今世界正在習慣於以更加溫和與包容的態度對待企業家或企業家精神這類難以準確度量的因素,承認其在解釋經濟增長成就差異方面的有效性。人們已經能夠接受如下的觀點:企業家或企業家精神是經濟增長的驅動力。廣義地講,企業家是創辦企業的人。也有觀點認爲,經營企業的人,即使沒有創辦企業,也可以是企業家——只要他們有企業家精神。也就是說,有的企業家,並不一定具有企業家精神;還有一些具有企業家精神的人,並不一定是企業家——除企業之外的其他組織的領導者或管理者,也可以有企業家精神,哪怕他們的社會角色原本不是企業家。不過,對推動生產力或生產性經濟活動發展和社會進步而言,有企業家精神的企業家構成了核心性的力量。

在特定的社會經濟制度下,企業家精神會呈現出分化的態勢。鮑莫爾指出,企業家的努力可以配置到不同的任務上去,爲此,存在種種不恰當地運用企業家精神的現象。他區分了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和非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甚至有被投注於破壞性活動的企業家精神。對於一個比較發達的經濟體而言,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衰退的共同表徵是,大多數企業“將資源從追求效率的活動轉向了尋租行爲”——尋租,是企業家精神在非生產性活動或破壞性活動中的變種。從世界經濟史看,荷蘭和英國,曾經提供了兩個先例。荷蘭在16世紀中後期的黃金時代擁有一個積澱了豐厚財富的企業主階層,其企業家精神留下令人深刻的印跡,但在17世紀末和18世紀,荷蘭出現了經濟停滯。英國在維多利亞時代早期和晚期分別出現了明顯的企業家精神興盛與衰退的跡象。有多種因素,導致荷蘭和英國在歷史上的企業家精神的衰退。例如,發育成熟並趨於穩定、有強大剛性的社會階層以及強管制性的制度安排,使得一個原本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日益成爲自身技術經濟成就的受害者。再如,沉迷於過往輝煌中的驕傲心態,導致了對重要的新技術或新組織方式的忽視與跟進不足,而被後來者趕超。因此,可以用空前勃發的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來解釋經濟增長,也可以用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的衰減來解釋經濟增長放緩的現象。

▍分析思路與主要觀點

本文對企業家精神的中國實踐的分析,將從兩方面的視角切入。一方面,關注不同時期中國建設與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的過程中出現的制度變化以及由此帶來的新的市場機會,不同的企業家精神正是從獨特的新機會中孕育而生的;另一方面,關注企業家精神給中國社會經濟帶來的變化,經濟體制改革並剖析不同時期的發展成就與其他國家歷史經驗之間的可比性。

新機會的不斷出現,是市場經濟發育和企業家精神萌生的前提條件。柯茲納(Israel Meir Kirzner,2013)指出,企業家精神內在於競爭性市場過程之中。純企業家精神就是發現市場機會的行爲或過程。沒有市場機會,就沒有企業家存在的空間。企業家精神是企業家與獲利機會這兩個現象碰撞的產物。如果沒有市場機會,企業家精神就無從談起,當且僅當那些有企業家精神的人成功地抓住了市場機會,他們即顯性化爲人們津津樂道的企業家。可以說,相對充裕的市場機會是企業家的企業家精神顯性化的必要條件。在機會寥寥無幾的市場上,企業家精神總是顯得彌足珍貴;而在機會紛至沓來的市場上,企業家精神往往表現得欣欣向榮。

在不同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和不同的企業組織制度下,企業家精神呈現出不同的表現形態,發揮不同的功能與作用。卡森(Mark Casson,2004)將企業家精神定義爲作出“判斷式決策”的力量。早期的市場體系的發育,需要成千上萬的小企業的參與,需要這些企業家以勇往直前的個體決策力去衝擊不確定性的未來和分擔高失敗概率的風險。對於較成熟的市場體系而言,最重要的判斷式決策不再發生在勢單力薄的小型企業中,而是發生在爲數寥寥的大型股份制公司中。這些大公司的企業家需要有獲得高於業界平均水平的出衆能力,他們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的作用與影響力與日俱增,其企業家精神來得更爲稀缺,也更引人矚目和受人尊重。

具體到中國改革開放40年實踐,涌現出來了三種主要形式的企業家精神,它們分別是:個體經營者的企業家精神、大工業時代的企業家精神和新技術革命浪潮下的企業家精神。

首先,改革開放之初的政策變化——既允許個人爲自己而生產和進行資本積累,又允許私人組織僱用他人生產,這給基層的個體經營者帶來了遍地開花的市場機會。在這一時期,中國的個體經營者的企業家精神的涌現,同英法等早期資本主義國家的實踐特徵有相似性。

其次,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90年代初,中國真正步入了全面提速推進工業化的時期,公司制度的普及應用和體制內精英人才流向體制外這兩方面的制度變革。特別是加入WTO,使得中國迎來了大型工業企業組織發展的黃金時期。在這一時期,中國的大工業時代的企業家精神的涌現,同19世紀末、20世初的德國趕超式的經濟發展實踐在技術經濟特質上有很強的相似性;與制度文化背景相對接近的法國的經驗相比較,有異也有同。

最後,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在以互聯網技術應用爲核心的新興經濟領域,中國從美國源源不斷地吸納和補充創新創業所需要的種種關鍵性資源,並逐步形成了有原生態特徵的互聯網領導企業,培育出了新的競爭技能。中國政府密集推行的“雙創”政策,對新市場機會的出現,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新技術革命浪潮下的中國企業家精神,同美國實踐保持着較強的一致性,而明顯不同於那些面對新經濟活動而表現得相對保守的國家;同昔日日本在向歐美開放學習時,不拘一格地引進技術、資金和大膽啓用人才的做法,有相似性。

▍星火燎原:個體經營者的企業家精神

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的企業家精神是從基層萌發出來的。法國在歷史上曾經是一個典型的小農經濟國家,以成千上萬家微型工業企業而著稱,它們絕大多數由個體企業家掌管。對此,馬克思曾經解釋到:“小生產是發展社會生產和勞動者本人的自由個性的必要條件……只有在勞動者是自己使用的勞動條件的自由私有者,農民是自己耕種的土地的自由私有者,手工業者是自己運用自如的工具的自由私有者的地方,它纔得到充分發展,才顯示出它的全部力量”。

在當時的中國個體經營型的勞動者、小生產者當中,不乏有被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條條框框束縛住了或被種種不確定的政策因素、市場因素衝擊了的失敗者。不過,越來越多的社會經濟制度開始爲先行一步的羣體提供正向激勵,使他們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的合法性和吸引力不斷提升,幫助減少了人們對企業經營“牟利活動的傳統偏見”。於是,更多的人接受了市場經濟觀念並投身於充滿企業家精神的事業,逐漸形成了符合改革開放要求的社會風潮。在上述變化發生的歷史過程中,需要特別關注兩個根本性的新機會的出現——正是它們開啓了波瀾壯闊的中國經濟變革的大幕。

一是允許個人逐利、爲自己而生產。1978年夏秋之際,安徽省遭到了百年一遇的特大旱災,6000多萬畝田地受災,面對極其嚴峻的糧食減產形勢,安徽省委書記萬里大膽推行了“借地度荒”政策,將集體無法耕種的土地借給農民使用,規定誰種誰收。這一政策,極大地調動了廣大農民生產自救的積極性,使當年秋種面積增加了1000多萬畝。當時,最具有示範意義和典型性的是鳳陽縣小崗村的“包產到戶、包乾到戶”(後來被稱作爲“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做法,正是由此開始,農村集體經濟的生產製度被突破了,農村經濟政策放開的缺口被打開了,農民爲自己勞動與生產的新機會被創造出來了——在最艱難的、在正常的生產活動難以維繫的情境下,新的生產性的力量與相應的組織制度安排,被激活了。在1978年12月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上,出臺瞭解禁農村工商業、家庭事業和農村集貿市場的兩個政策文件。1979年7月和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後發文鼓勵農村發展社隊企業(1984年改爲“鄉鎮企業”)。隨着農村改革和新政策的實施,從1979~1984年,全國農業生產連年增長,主要農副產品大幅增長,市場供應明顯好轉,初步改變了農產品供給長期短缺的被動局面。

緊跟在農村改革後面的,出現了鼓勵城鎮個體經濟發展的新機會。而這個新機會,也是被倒逼出來的。1979年,760萬上山下鄉的知青大軍返城,爲解決這些城鎮新增人口就業的燃眉之急,就在知青集體返城潮開啓的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了第一個有關發展個體經濟的報告,“批准一批……閒散勞動力從事修理、服務和手工業者個體勞動。”到這一年年底,全國批准開業的個體工商戶約10萬戶。到1981年底,全國個體戶達到101萬人。1982年12月,第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新的《憲法》規定:“城鄉勞動者個體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到1985年底,全國領取個體工商戶執照的有1171萬戶。

二是允許私人組織生產、僱用他人生產。按照馬克思的論述,僱工8人以下的小業主,不同於剝削、佔有工人剩餘價值的資本家。在實踐層面,隨着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有一批個體經營戶的僱工人數持續增長。1979年底,任仲夷任廣東省委書記,發現廣東的個體戶僱工十幾個、二十幾個,甚至幾百個都有。這些事實上的私人企業的產值、營業收入、盈利水平大大超過一般意義上的個體經營規模,突破了對其僱工人數的政策限制——1981年頒佈的《國務院關於城鎮非農業個體經濟若干政策性規定》明確規定:“個體經營戶……可以請一至兩個幫手……帶兩三個最多不超過五個學徒。”

“僱工大戶”們的企業實踐與政策規定之間的矛盾引發了人們對於這些企業僱工行爲的合法性的爭論,爭論聚焦於兩點:一是僱工經營是不是剝削?二是僱工經營會不會導致兩極分化?1983年,中央印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明確對超規僱工的“三不”政策(不宜提倡,不要公開宣傳,也不要急於取締)。到1984年底,這場爭論才漸漸平息下來。1987年,中共中央通過《把農村改革引向深入》的決議,提出:“對於私人企業……也應當採取允許存在,加強管理,興利抑弊,逐步引導的方針”。同年,黨的十三大報告指出:“私營經濟……是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1988年4月,第七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私營經濟”的提法入憲。同年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而私營企業即指“私人所有、僱工8人以上的”企業。

至此,限制個私企業資本積累與僱工數量的這方面政策被完全突破。在下一個發展階段,中國私營企業邁向規模化與現代化經營的康莊大道的門戶,也即將敞開。

▍披荊斬棘:大工業時代的企業家精神

從19世紀70年代到20世紀初,中國在打開國門之後,曾效仿西方國家、創建了一批公司制的大型工業企業。1904年,清政府頒佈了第一部公司法。近代中國民族工業迎來了快速發展的一段黃金期,在這一時期,“企業家”這個泊來詞,逐漸取代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地位相對卑微的“商人”的提法,企業家羣體的社會地位不斷上升,日益獲得社會的合理認可和接受。隨後,又經歷了大半個世紀的斷斷續續的發展,在20世紀80年代中後期,中國才真正開始步入了工業化進程全面提速發展的新時代,迎來了企業家精神得以在大型企業組織中大放異彩的前所未有的機遇期。

鄧小平兩次南巡分別發生在1984年和1992年,這兩個年份都是中國企業史上值得銘記的年份,是全社會投身企業經營活動的熱情高漲的重要時間節點。吳曉波(2014)將“1984年”稱作爲中國企業史上的“中國現代公司元年”,將它類比於美國企業史上的“1886年”——那一年,可口可樂、花旗、強生、西爾斯等百年大公司紛紛創立。而在1984年的中國,王石當上了萬科的前身公司的經理,悄悄進行着原始積累;張瑞敏被派到瀕臨倒閉的青島日用電器廠當廠長;40歲的柳傳志被選任負責管理聯想的前身公司;40歲的任正非從軍隊轉業到了深圳南油集團;李東生被選派到中國香港負責TCL的前身公司的海外業務。

1992年,受鄧小平第二次南巡講話的影響,一大批在政府機構、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工作的體制內官員或知識分子紛紛下海創業,形成一股商業浪潮——這成爲了20世紀90年代中國經濟高增長的主要動力。在這一年,國家體改委頒佈了《股份有限公司規範意見》和《有限責任公司規範意見》,這兩個文件是1993年的《公司法》形成的基礎,它們在中國企業制度與西方現代公司制度接軌的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被喻爲“中國企業發生真正變革的轉折點”。一方面,與其他企業組織制度形式相比,現代公司制度使企業家能夠高效地籌集資本;另一方面,體制內精英人才流向體制外的渠道的開放,實質性地縮小了中國文化中的“士人”(官員)階層與“商人”(企業家)階層之間的社會等級的差距,企業家的社會地位躋身於受人尊敬的社會羣體的文化價值觀障礙被徹底消除了。上述兩個方面的自由配置“資本”與“人才”的新制度機會的出現,意味着“國家允許企業家自由發揮才能”,而這“即是對經濟增長和發展的最大鼓勵”。

① “九二派”,即指這一時期成長起來的企業家,以陳東昇、郭凡生、馮侖爲代表;與前文中提到的“八四派”相區別。“九二派”企業家的代表人物之一的陳東昇將1972年稱爲“中國現代公司元年”。

從技術經濟的角度看,從20世紀90年代到21世紀初的前10年左右,構成了中國工業化進程提速、從工業化的中早期階段迅速邁入中後期階段的關鍵階段。在這一時期,中國企業家精神的發育特徵與之前處於相類似階段的德國企業家經濟體制改革精神的發育狀況有很強的相似性。特別是在加入WTO短短几年後,中國工業步入了一個令全世界爲之動容的提速發展階段,中國迅速成爲了“世界工廠”。在這一時期,中國企業進入了一個工業實力迅速增強的發展階段,在發展速度與創新意識方面,工業部門明顯要強於農業部門或其他的服務業領域。中國企業家的絕大部分的激情與創造力,被集中用於密切地跟隨市場需求變化以及充分利用和完善現有的工業技術上。在德國,相類似的發展階段的特徵被概括爲“過度工業化”(overindustrialized)。

中國企業對歐美髮達國家先進技術知識的引進與模仿決策,成爲了牽引這一時期經濟持續增長的關鍵因素。和中國一樣,昔日的德國企業採取了大量購買技術而非自主開發的策略,從其他的工業化先發國家的技術創新中受益良多。在1877年頒佈專利法之前,知識產權在德國幾乎不受任何保護,政府不太願意爲專利提供保護,主要就是爲了更易於從外國引進各類知識。這種狀況,一直持續到政府認爲德國工業已經成功趕上其他國家並已從模仿者轉變爲真正意義上的創新者時纔算結束。一般認爲,清晰產權對於市場經濟發展至關重要,但也有不同觀點。像昔日的德國一樣,中國通過“複製型創業活動”。在全球那些“算不上最尖端的技術密集型”工業品領域確立了自身的堅實的競爭地位——德國企業曾經是20世紀初的各種新技術手段的“成就斐然的追隨者和高超踐行者、實踐者”,儘管它們不是抓住全新機遇或創造前沿技術產品的先行者,卻形成了在漸進式創新和技術完善方面的強大競爭優勢。

從社會制度的角度看,進入20世紀90年代後,中國的企業家精神的擴散,幾乎沒有遇到實質性的制度與文化障礙。這種情況,同與中國的社會制度環境相對最爲接近的西方國家——法國的情況,形成了明顯的反差。在19世紀的法國,存在一些社會因素對企業家精神的發展造成了明顯的負面影響。例如,土地所有者們形成了有較強的政治影響力的地主階層,他們並不樂見英國模式中的大規模工業和日益密集的工人羣體的發展壯大;再如,藝術家和知識分子作爲社會精英,對企業家階層頗爲鄙視,他們有左右公衆輿論的力量。受這些社會因素的影響,法國的企業家精神發展水平在不同地區呈現出了分化的特徵,東部地區是企業家最具創新精神的區域,其工業化進程明顯較快,爲充滿活力的企業家所領導,而其他地區則進展緩慢且不夠充分。這種企業家精神在不同區域發展水平的分化特徵,和中國的情況有一定的相似性。同法國一樣,中國也有強大的中央集權政府,那些企業家精神更爲充實的地區,都是率先較爲成功地擺脫了集權化的行政體制的束縛的地區。在法國,行政集權最終沒有阻止衆多的企業家去推動實現工業化和技術進步的努力。而中國的一個國情特色是,企業家擅長於將地方政府官員也動員起來、共同參與推動企業發展。有關官商關係對中國企業家精神的影響,後文還將作進一步的探討。

▍中流擊水:新技術革命浪潮下的企業家精神

在進入21世紀之前,人們論述有關市場經濟國家如何發展企業家精神這一主題時,從小企業(個體經營者)創富和大工業企業成長這兩個方面進行論述,是足夠完備的,但進入21世紀之後,僅從這兩方面來切入的研究,是無法跟上時代進步潮流的——對當下的中國企業家精神發展的新動態而言,尤其如此。以移動互聯網技術爲核心的新一輪工業革命浪潮,正在全面改寫世界經濟政治版圖和社會文化價值體系,沒有哪一個生機勃勃的經濟體會甘心錯過在這一輪浪潮中涌現出來的連山排海的新機會中盡情衝浪的機遇。在新技術革命浪潮的衝擊下,中國企業家精神的興盛在前後兩個不同的時期裡,又呈現出來了不同的發展狀態。

從20世紀末到21世紀的最初10年,中國企業家精神主要體現在新創企業對世紀之交美國高科技領域的“非理性繁榮”和互聯網泡沫的效仿與追隨之中。當時,中國日益開放的消費大市場與前沿新技術的不規則碰撞,像磁石一樣吸引了高素質人才和風險資本的涌入,相關領域呈現出了企業家精神高漲的特徵。

由於可以從國外源源不斷地吸納和補充新技術領域的創業活動所需的關鍵性資源,加之國內社會羣體的流動性仍然處於快速提高的發展階段,因此,那些率先涉足新技術和新業務的人們,只要有出衆的組織能力,就有希望建立自己的社會網絡和在業務持續增長的新興商業帝國裡把握實權,進而獲得對其企業家精神的最豐厚的回報與激勵。當然,在新經濟領域,充滿想像空間的新市場機會,也是過度繁榮的始作俑者,它們不斷吸引過量的資本進入,並不斷放大市場運行的不確定性,時不時地將一波又一波的參與者淘汰出局,只有少數歷經近乎於險惡的市場競爭的重重衝擊與考驗的勝出者,纔有資格進入下一輪的博弈。

在2010年之後,中國企業家精神開始在互聯網領導企業中得到了集中體現。這些企業的共同特徵是,圍繞以移動互聯網技術爲核心的新產業基礎設施培育出了新技能。昔日的優勢企業,曾經視這些新種羣爲不經之談。像英特爾這樣的成熟偉大的大公司也犯下時代錯誤,沒有意識到移動互聯網的顛覆性,甚至在移動互聯網來臨前夜卻背過身去,坐看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互聯網金融、VR與AR這一波波技術浪潮風起雲涌從身旁呼嘯而過。當其他人還沉醉或留戀於傳統的社會經濟認知時,新企業的領導者卻像是發現了美洲大陸的哥倫布和橫穿美洲到達了太平洋東岸的巴爾沃亞,他們對舊秩序與舊觀念棄若敝屣,全心力投身於探索新世界的偉大事業,堅持不懈地發掘廣泛存在的商業機會,最終構築出了對手無法企及的競爭優勢,不斷髮展壯大爲新興市場上的領導者。

短短數年間,斗轉星移,滄海桑田,蓬勃發展的移動互聯網技術及依託於此而發展起來的新應用和新消費、新生活方式,修正甚至是從根本上改寫了中國的商業價值體系,使原本沒有多少價值的資源變得越來越有利可圖,加速推動形成全新的市場體系和新的競爭秩序。從2014年開始,中國政府密集推行了“大衆創業、萬衆創新”政策。也就是從這一年開始,中央企業也開始有參與圍繞互聯網技術而發生的創新創業活動的身影。例如,兵器工業集團尹家緒在2014年寫下《兵器的春天》,強調要緊跟時代、引入互聯網思維;2015年,招商局集團開始依託自身的產業優勢,打造國家級互聯網創業孵化器與天使投資平臺,並在集團各業務板塊大力發展“互聯網+”戰略……2018年初,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與中國聯通、中國電信攜手,投資新一代互聯網數據中心。這些企業投身於機會不斷涌現的新技術經濟領域的活躍狀態,同那些在產能過剩的傳統產業領域機會趨於收斂和企業不斷衰退的現象,形成了鮮明的反差。

前面已經指出,企業家精神與市場機會的豐裕與否,息息相關。在一個趨於穩定和保守的社會經濟系統中,企業家精神的發展往往容易受到限制;在一個充斥着變化與不確定性的社會經濟系統中,企業家精神卻有可能大有可爲。作爲一個正面例證,昔日的日本社會從1853年開始對外開放,廢除了封建主義時代的等級制度,使一大批不論出身社會等級如何的有能力的管理者和技能型工程師掌握了發展新興商業企業的實權,正是他們大舉推動了使企業得以迅猛增長的組織創新。作爲一個負面例證,德國在朝知識和信息社會轉型方面呈現出了一定的滯後性。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美國抓住了信息技術革命的契機,努力克服着從20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中期的長達十幾年的生產率增長率有所下降的困境——美國經濟基礎從製造業全面轉向服務業,在這個轉變過程中,儘管衆多傳統領域大公司及員工面臨困境,但也開創了大量誘人且可兌現的新機會。中國的情況,更接近於美國。從20世紀末起,中國的社會經濟系統一直處於充滿變數的環境中,在傳統的工業化進程仍然處於較有活力而未完全進入停滯的僵化狀態之際,接踵而來的以互聯網爲核心的新技術革命浪潮和創新革命,已然再一次燃起了中國企業家精神的熊熊烈火。②從全球來看,中國企業之所以能夠在進入21世紀後抓住時代機遇、在移動互聯網領域實現突飛猛進的發展,主要得益於兩個方面的因素:一方面,與除美國之外的其他國家相比,中國擁有足夠寬廣且正處於良好的上行態勢中的大消費市場,極其適合於承載移動互聯網技術發展所需要的規模經濟與範圍經濟;另一方面,與美國相比,後發的中國,由於政策監管的相對空白與滯後,坐擁了得天獨厚的不拘泥、開放和豐饒的野蠻生長的市場機會。

② 21世紀的第一個10年,(中國)急切地渴望拿下新技術的高地,把“中國製造”變成“中國創造”。這是新一代人的夢想,激勵着整個國家再接再厲,進而成爲一個世界範圍的話題。

▍企業家精神的繁榮、分化與中國情境下的三個現實問題

從經濟史研究的視角來看,唯有必要的社會經濟制度架構予以支撐,一個社會才能真正地鼓勵和釋放企業家精神。對一個傳統社會而言,只有在制度創新牽引下,發生了社會文化結構與經濟地理結構上的根本性轉變之後,纔有可能不斷涌現出市場機會及逐漸趨於繁榮的企業家精神。在英國工業革命的早期進程中,就曾經伴生了一場社會思潮革命,使全社會對競爭性企業和企業家精神的態度相應發生了革命性的轉變,使貫穿整個中世紀的對商業活動的特有的敵意幾乎消失殆盡。在中國的漫長曆史上,也曾經長期存在輕視商人階層的觀念,經過改革開放的40年發展和工業化進程的不斷深化,中國逐步形成了比較有利於企業家精神發展的社會制度土壤。

在今日的中國,企業家的社會地位不再邊緣化,倡導和支持人們投身於創業活動的社會規範與輿論氛圍已然形成,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正通過參與企業經營活動來實現個人價值的最大化,成功的大企業領導人越來越受人尊崇,他們代表的競爭精神與創新精神,受到全社會廣泛認可與讚許。在如此包容與寬鬆的環境裡,當代中國企業家精神的樣本切片,展現出了無可比擬的複雜性和多樣性。在當前中國企業家精神的亢奮與繁榮狀態中,應看到其中的衆多積極因素,同時,也觀察到了一些制約或是干擾生產性企業家精神發育的因素。以下將探討三個方面需要予以關注的問題。

一是發展企業家精神與維護社會分配公平正義之間的矛盾。到目前爲止,企業家在中國語境下,大體上是一個褒義詞。大多人願意相信,成功的企業家因爲掌握了使企業組織更具有生產力的必要知識與能力,而獲得了令人羨慕但也是與企業家本人才華和努力相稱的經濟激勵與社會聲譽。這種社會心態,與20世紀初期之前美國經濟快速增長時期的情況經濟體制改革相一致,全社會對企業家持敬重態度、給予他們滿腔的讚美和崇拜。但在經歷兩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的財富和經濟權力日漸同各種各樣的反社會活動交織在一起,“企業家”這個詞被賦予了負面意義——對企業家的社會態度的變化和收入不平等曲線的走勢是相一致的。最新統計數據顯示,美國最大企業的首席執行官們的平均年薪超過1500萬美元,是普通員工平均年薪的270倍。不發展企業家精神,可能喪失經濟增長動力,但發展企業家精神,又可能面臨貪婪的商界精英們向社會索取與掠奪過多的困境,這是20世紀中後期以來困擾美國社會經濟秩序的一個頑疾。當下的中國,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染上了上述“美國病”。旺盛的企業家精神在推動強有力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帶來了難以剋制的物質主義、自利主義的泛濫、道德底線的失守和社會分配秩序的失衡這一系列社會弊病,這些社會弊病會助長非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或破壞性的企業家精神,並對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的健康發育產生侵蝕作用。以西方國家的經驗和教訓爲借鑑,當前,中國不應該簡單地一味提倡發展企業家精神,而是需要發展有時代使命感與責任感、有家國情懷的社會企業家和有能夠體現出相應的社會責任感的企業家精神。

二是發展企業家精神與政商關係的問題。在西方學者眼中,中國企業家的國情特色在於,他們注重“關係”——尤其是政商關係。有的企業家,有親朋好友在政府部門任職,這可能是他們建立政治關聯的重要聯繫渠道。有的企業家在創業前,有在政府部門任職的工作經歷,如前文中提到的20世紀90年代下海創業的那一批企業家。即使是在創業初期沒有任何政治資源的企業家,在其拓展業務的過程中,通常也會尋求政治支持。對培育生產性企業家精神而言,政商關係的作用是雙刃劍式的。從積極方面看,良好的政商關係,能夠促進企業的經營活動,使企業豁免於不正當的政治干預或營商成本,也可以幫助企業拓展商機和加大獲取關鍵性資源的可能性。在市場機制欠發達的轉軌經濟國家,企業家通過發展政商關係,創造性地解決支撐交易活動所需的要素短缺問題或彌補市場不足的缺陷。中國實踐表明,在地方政府參加的GDP錦標賽中,有不少的政商關係助推企業成長的正面案例。從消極方面看,異化的政商關係,會使企業經營重心從生產性活動轉向非生產性的尋租活動,造成擾亂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和損害政治生態的雙重惡果。在媒體報道上,時有企業被揭露出來是靠政府補助過日子的,也時有企業在短時期裡經歷了興盛與衰敗,其背後就有政府介入的身影,這些都屬於異化的政商關係。對韓國企業的研究表明,隨着政治家的更迭,很有可能發生大企業CEO的相應更迭——在韓國,政商關係是決定企業財團興衰榮辱的一個關鍵因素。從長遠看,一個國家在向現代化國家和成熟市場經濟體邁進的過程中,必須學會有效地抑制消極的政商關係的負面作用,賦予企業(家)相對獨立和自由的生長空間,爲健康發育的企業家精神提供穩定和可信賴的政治保障。近兩年,中國提出積極構建清新型政商關係,並正在努力付諸實踐。新型政商關係,是一種理想的政商關係狀態,邁入這個理想狀態,中國企業任重道遠。

三是發展企業家精神與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關係。國有企業組成的龐大的國有經濟部門以及體量巨大的由國有資本參與的混合所有制經濟,是構成中國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中國,談發展企業家精神,繞不開國有企業。但是,從認知觀念層面講,國有企業領導人到底算不算企業家?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有觀點認爲,儘管國有企業的領導人帶領企業進行企業內創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從企業家的識別特徵看,他們不能被稱爲企業家;也有觀點認爲,國有企業中有企業家,只不過企業家機制發揮作用的方式不同而已。無論國有企業領導人是否可以被稱作“企業家”,他們都是有可能具備企業家精神的。對中國而言,最理想的經濟增長是由有企業家精神的國有企業和有企業家精神的民營企業來共同推動實現的,而且,後兩者之間是互相促進、相得益彰的良性互動關係。研究表明,市場競爭程度與企業家精神的發展,這二者之間存在正相關性,即在給定的制度安排下,競爭越不充分的市場,出現新的市場機會的可能性越小,企業家精神的發育條件往往越不充分。爲此,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應以增進市場競爭的充分性以及拓寬國有企業發展的自由度、市場空間爲努力方向,爲培育、激發和釋放國有企業領導人的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服務。國有企業的企業家精神的繁榮,不應該建立在企業壟斷的基礎上,不應該以犧牲或擠佔其他所有制企業領導人企業家精神發揮作用的空間爲代價,更不能以違法違紀爲手段,而應該創造性地將國有企業使命、社會功能與尊重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的行爲規範要求統合起來,使國有企業經營活動能夠更好地服務於社會進步與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結語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企業家是經濟變革的主要代理人。不過,在思考如何培育和發展企業家精神這個問題時,我們應該更加註重關注企業家精神的社會功能以及影響企業家精神發展的社會制度因素。企業家精神,是敢爲天下先、知難而進的精神力量,是不從衆、不隨波逐流的精神力量,是經得起時間考驗的、愚公移山式的堅毅的精神力量。在充斥不確定性的環境條件下,只有具備企業家精神的行動者,纔有可能抓住常人普遍認爲無利可圖的市場機會,創造確定性的成功結果。當人們將諸多美好和稀缺的品質匯聚到“企業家精神”這個詞時,我們應該認識到,任一單一的文化背景或制度安排,都不足以支持或限制企業家精神的形成,在企業家精神的繁榮或衰退的現實背後,總是有衆多替代性或補充性的制度在同時發生作用,這些制度共同決定着,一個社會能否持續地催生出新的市場機會,去源源不斷地滋養企業家精神。

當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市場經濟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後,這個國家或地區必然會面臨企業家精神分化的挑戰。企業家精神的分化,往往伴生着市場機會的逐步趨於收斂。越來越有限的市場機會,會使越來越多的企業經營者失去穩健經營企業的耐心與恆心。此時,需要格外警惕非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或破壞性的企業家精神對生產性的企業家精神的擠出效應,否則,即使是較爲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也有可能一步步掉入企業家精神衰退的陷阱。

未來,中國可以預見的新的市場機會,將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方面,依託“一帶一路”倡議的全球市場空間的拓展。隨着發展經驗與技能的成熟化以及對外交互的活躍化,中國將在行爲規範上日益與發達國家的相對高的標準接軌,並有望帶動爲數衆多的後發展國家加快成長,激活更多的潛在市場機會。另一方面,圍繞以互聯網技術爲代表的新興技術對傳統產業的改造與提升以及對更加美好的生產與生活方式的塑造,還將出現豐富多彩的市場機會——儘管某些方向上的市場機會已經被高估和被泡沫充斥,但超出大衆想像力的高增長的市場機會仍然有待進一步發現。

在高度複雜的社會體制下,國家通過塑造積極有爲的企業家精神來推動經濟增長的關鍵,莫過於通過制度變革來開放機會窗口,引導和支持有抱負、有才華的人們投身於與新市場機會緊密相關的生產性的創業活動,最終實現個人財富積累和社會文明進步的雙贏。

本文原載《經濟體制改革》2018年第4期,原題爲《企業家精神的涌現:40年的中國實踐歷程回顧與未來展望》,篇幅所限,有刪節。歡迎個人分享,媒體轉載請聯繫版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