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豪鑽法律漏洞 執政黨最壞示範

立法院15日院會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會(NCC)組織法修正草案,藍白以人數優勢通過修正案,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後完成三讀。(姚志平攝)

民進黨執政後,獨立機關NCC淪爲政爭工具,面對在野修法反制,綠營苦思解方,利用《NCC組織法》第16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的巧門,讓翁柏宗延任並代理NCC主委,綠委鍾佳濱脫口一句「可惜藍白上會期漏了第16條」,等於承認執政黨鑽法律漏洞,簡直在全國人民面前做了最壞示範。

NCC近年來爭議連連,只監管「非我族類」的媒體,與中天的訴訟至今已累積21連敗,顯示當時就是爲罰而罰,不顧一切要讓中天關臺,實在令人不寒而慄。

立法院會今年7月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萬年委員條款,賴清德政府本應藉此機會整頓,行政院長卓榮泰也應思考提出公正中立的新人選,讓立院得以實質審查。豈料民進黨卻選擇鑽法律漏洞,扶正「綠媒小弟」翁柏宗,如此秀下限的行爲坐實了NCC淪爲政黨鷹犬的罵名,難怪國人對NCC早已失去信心。

在野黨確實沒料到,執政黨竟然會失格到不施行總統公告的法律案,只好再度修法關上巧門,可是鍾佳濱竟諷刺說,「可惜藍白上會期漏了16條」,還稱這條的用處就是要預防在野杯葛。話說得理直氣壯,難道民進黨鑽法律漏洞非常光榮,好意思拿出來說嘴?

執政黨無視三讀通過的法律,傲慢心態一覽無遺,在野更應拿出決心,將失能的NCC掃進歷史灰燼。

NCC說,現有制度下,有104項業務在12月1日新法上路後即將停擺,但仔細攤開來看,其中哪項有急迫性?哪項又與人民必要生活相關?行政院如果不趕快提出新委員名單,不如直接廢掉NCC,將業務移撥給其他機關處理,讓一切迴歸專業,還能節省公帑。

此外,以NCC稱廣電節目裁罰案將受影響而停止討論爲例,即便過去一整年NCC都正常運行,但針對民衆檢舉數百件新聞內容不實,卻一件都沒有開罰,顯見要不要罰,全看NCC心情,簡直自甘淪爲政府伸進媒體的黑手;奉勸執政黨,既然是自己搞臭獨立機關,就別再拿業務停擺情勒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