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啊,我看您每篇都是首選

林黛嫚。(石智中攝)

一項競賽活動牽涉的角色有這些,選手、裁判、主辦單位和觀衆,以文學獎徵文來說,參與的有選手、評審、主辦者和關心的讀者,而在這樣的遊戲進行中,有競逐,有爭鬥,更多的是權力關係,主辦單位有決定評審的權力,評審有決定得獎者的權力,得獎者對落選者有優勝的權力,旁觀的羣衆有議論比賽過程包括結果的權力。權力是各種關係的複合,各種勢力在評審活動這個複合體中產生作用,透過不斷的對抗、辯證改變彼此間的位置和規律。

文學圈裡活躍的文人在文學獎遊戲中通常有多重角色,曾經是選手後來是評審也經常旁觀議論甚至主辦獎項,以我個人而論,前述的各種角色都擔任過。主辦單位要出錢(獎金、評審費及各項活動經費)、出力(辦理活動的各方面人力)擁有權力自是無可置喙,得獎者能勝出得仰賴實力及機運的結合,落敗者只得認分下次再戰,而旁觀者很像別人吃米粉一旁喊燒的無事忙,不過偶而討論激起的火花或也可能產生影響力。

至於評審(有決定權的決審),雖然決審委員各有文學觀與審美品味,在決審會議中折衝、說服得出妥協的結果,但最後誰能獲得最大獎掌握在參與決審會議的評審手中的一票,既可以閱讀過關斬將相對優秀的作品,長期擔任評審也能累積文學觀察厚實文壇聲名,加上相對優渥的評審費,似乎這是一個具有光環又有實質利益的重要工作。

評審是由主辦單位邀請,爲昭公信,決審委員學識、文壇地位必須能孚衆望,也要有能展現客觀審稿能力的過往績效,作家、學者、編輯因爲閱讀層面寬廣,自然比較容易應聘爲評審。筆者在副刊工作,又着有小說、散文作品多種,便有機會擔任初審或複審委員,升任副刊主編之後,似乎具備出任決審的資格。

其實我覺得擔任初複審是比較輕鬆又有趣的經驗,即便一樣舉行評審會議,但也只是選出可以進入下一階段評審的作品,開會時可以在愉快的氣氛中將自己喜歡的作品送進決審,而決審委員也許有前述的權力/優勢,卻也有不足爲人道的內心戲。

記得剛開始擔任決審的階段,開會前總是很緊繃,擔心屬意的作品不被其他評審圈選,經常只有孤孤單單的一票,擔心突然發現某位評審在你發言時露出神秘或詭異的微笑。有一次會議討論某篇大部分以客家語彙寫成的作品,有位客籍大老大力推薦,另一位評審則表示他看不懂,客籍大老很嚴肅地說:「看不懂是你的事。」現場空氣瞬間凝住,至今我仍苦思到底參賽作品讓評審讀不懂是好事嗎?又有一次,會議中有一位文壇前輩,另有一位新生代作家曾受前輩評審肯定,老將新秀同場本是佳話,但在第一輪投票開始討論之後,前輩發言說:「這篇我給了高分」,新秀接話:「老師,您每一篇都給同樣的高分。」

如今我在評審會議上漸漸也遇到了當年從我評選的文學獎中出線而已經蔚然成家的創作者,可能很快也會有學生和我同臺評審,心中免不了記掛着,他會不會也冒出一句,「這篇您說得這麼好,可是您沒投票」或是「姊啊,我看您每篇都是首選」。像這樣嚴陣以待的情況得練習很多次之後才能從容,資深評審的養成是非常不容易的。

從前評審會都是閉門召開,近來流行公開會議,尤其校園文學獎同時可兼具教育功能,讓讀者/選手觀看權力遊戲的生產過程,這時候評審的心臟要夠強大,我不只一次在公開的評審會議上看到作品沒有進入最後名次,或聽到評審對作品的嚴厲批評而哭着奔出會場的選手。還有一次我和另一名小說家評審在正式會議結束,名次及得獎人揭曉後,有位落選者仍追着評審,要我們說明他的作品到底是哪裡寫得不好?另一位同樣沒得獎的選手則在一旁直流眼淚,讓人忍不住心想,早知道投他一票就好了。

近日和當年一起開始寫作的小說家閒聊,說着歲月漸長而發蒼蒼視茫茫,他突然出一句:「而你還在評文學獎,看一些生澀的稿子?」我當然盡力辯解,也有很多好稿子啦!

兩大報文學獎從上世紀七O年代開始舉辦以來,得到文學獎便是創作者取得文壇入場券的方式之一,尤其現今圖書出版依舊低迷、文學創作發表園地稀珍的情況下,尚屬蓬勃的文學獎讓創作火苗不至於完全萎滅,因此我們得感恩還有這麼多社會機構及公部門願意持續辦理各類文學獎項,當然從評審角度也忍不住要給予更多期許,譬如地方文學獎通常會要求參賽作品具有地方特色,這是以地方爲名的文學獎不得不的設計,但臺灣從北到南不過數百公里,城鄉差距也不算大,把某些地名,景點調整一下,就可以從南到北參賽一輪,近幾年也確實看到在某個文學獎落選的作品,現身另外一個文學獎。

如果地緣接近的文學獎能合併起來,如北北基、中彰投、桃竹苗等,輪流舉辦,獎金和辦理經費都能提高,以高額獎金吸引參賽者及優秀作品,又有充裕經費增加初審複審,解決只有決審一審看稿負擔太重的困擾,不知這算不算評審的內心話?

(本文與《文訊》12月號專題同步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