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球教練拖大班女童至空地強吻 挨告判決出爐
新北市樹林區某國小張姓桌球教練2020年間趁桌球課結束後,公主抱就讀大班的花花(化名),並2度強吻對方,被花花家長告上法院,最終張男被判賠16萬元,全案確定。(蔡雯如攝)
新北市樹林區某國小張姓桌球教練2020年間趁桌球課結束後,公主抱就讀大班的花花(化名),並強吻對方,同日在校園走廊巧遇花花時,又環抱對方,拖至空地強吻,花花父母得知後,憤而提告。刑事部分,張男被判3月徒刑定讞,民事一審判處賠償16萬給女童和女童父母,張男上訴被駁回,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張男2020年間爲國小聘請的暑期桌球班教練,6歲的花花當時報名了桌球班,認識張男,但張男卻趁着桌球課結束後,在校園川堂將花花公主抱起,強吻對方,同日見花花獨自走在校園走廊,便以雙手環抱、貼身擁抱的方式,將花花拖至空地強吻。
花花父母得知後提告對方,求償共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一審判處張男須賠償給花花12萬元、花花父母各5萬元,不過,張男上訴稱,他沒有親吻花花嘴巴,做出擁抱、公主抱、親吻臉頰等行爲,僅是基於疼愛學生之舉,沒有任何猥褻念頭,花花也會主動抱他,並無違反花花意願。
不過,合議庭勘驗筆錄、監視器畫面和刑事確定判決,認定張男確實有2度將花花抱起,親吻嘴脣,侵害花花的性自主權、身體權、隱私權等人格權,因此駁回其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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