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腳宴請選民大啖海鮮宴 市議員保住樁腳一家要坐牢

高雄國民黨籍市議員黃天煌的陳姓樁腳,被控在2022年大選前宴請選民大吃海鮮宴,高雄地檢署認爲涉及賄選,起訴陳男,並對黃天煌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黃經法院審理後,判決當選有效確定,但陳男一家三口仍被認定藉宴會賄選,今高雄地院依違反選罷法,判陳家三口3年2月至3年4月徒刑。

黃天煌爲四連霸市議員,前年地方大選,黃的競選總部成立當天,陳姓樁腳伕婦和女兒一家三口,先是包下一輛遊覽車,載30多位支持者出席總部成立大會。

活動結束後,30餘人隨車前往東港海鮮餐廳,享用每桌要價5000元的海鮮大餐,結束後全車載返返高雄。

檢調獲報後,傳喚陳男及10多位與會的里民到案,認爲陳男在車上叮囑選民支持黃天煌連任,已涉及賄選,但陳男等人僅坦承包車宴請選民享用海鮮大餐,卻否認有要選民支持特定候選人。

市議員選舉結果出爐後,黃天煌順利連任成功,雄檢再向法院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陳男涉嫌賄選部分,則被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其中,黃天煌當選無效部分,高雄一、二審法院均認爲,陳姓樁腳3人行爲不可擴張爲黃天煌不法行爲,因缺少證據佐證黃指示陳男一家三口舉辦餐會賄選,均駁回檢方起訴,判黃天煌當選有效,確定。

至於陳男一家三口涉賄部分,陳家3人在高雄地院審理時辯稱,當日造勢活動有人沒有拿到包子及肉糉,怕他們肚子餓才提議去東港吃飯,這僅是里民間博感情的餐宴,並未要求他們支持特定人選。

但法官發現,陳男妻子早在造勢前一週就向海鮮餐廳訂了4桌,共2萬400元,且下訂遊覽車時,也有清楚告知司機要先去參加造勢活動,再去東港吃飯,認定他們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早有預謀籌劃餐宴。

法官認爲,餐宴時,陳家三口還逐桌敬酒,感謝選民參與黃天煌競選總部成立大會,認定陳家3口藉餐會賄選罪證明確,依違反選罷法「交付不正利益罪」,各判3人徒刑3年2月至3年4月,均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高雄市議員黃天煌。記者劉學聖/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