賺錢並負擔生活起居 長期「無性生活」!人妻放生無緣夫

要她賺錢並負擔全家生活起居,還長期「無性生活」,人妻選擇放生無緣夫,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育有2名未成年女兒,阿國要求小萱去工作,維持雙薪家庭收入,還要她負責生活起居,連家用也要她想辦法,卻將2個女兒的教養不當一回事,全部推給她負擔。不滿阿國所爲,加上長期沒有「性生活」,小萱不再隱忍便搬回孃家,最終選擇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稱,她與阿國在7年前結婚,陸續生下2個女兒,阿國要她出外工作維持雙薪,回到家又要她獨力負擔1家4口的全部生活起居,而且所有的開銷也都要她去想辦法,阿國境對女兒的教養責任置若罔聞,把全部責任或花費均推給她。

小萱指控,雙方已長期沒有「性生活」,夫妻關係漸離漸遠,阿國若是有不如意,就會對她叨唸不停當出氣筒,她爲了求家庭和諧圓滿,試圖與阿國溝通,但阿國對她的懇求,不是冷嘲熱諷,就是臭臉相向,以孤立、漠視的冷暴力,拒絕她的一切努力。

小萱難過地表示,阿國所爲讓她精神承受極大壓力,甚至產生輕生念頭,只要仍與阿國共同生活,就會感到焦慮不安,她也因此對婚姻感到灰心喪志,便在去(2023)年底返回孃家,雙方分居迄今,婚姻關係的基礎也已不復存在。

阿國辯稱,他不同意離婚,他又沒有外遇、家暴,也沒有吸毒不養家,是小萱自行離家,他不知道他到底錯在哪裡;如果離婚,他主張共同親權,因爲擔心小萱另外組織家庭後,2個女兒不能回來找他;至於女兒們的扶養費,他的薪水就這麼多,看法院怎麼判。

法官考量,雙方分居已逾1年多,除因小萱每週帶女兒回住處照顧偶有碰面外,未見雙方有修復關係的意願及具體作爲,反而放任此種狀態繼續存在及惡化,雙方婚姻無法維持均應負相當之地責任。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訴請裁判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

而2名未成年女兒的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法官考量,2個女兒分別是爲8及6歲,經社工訪視合評估後建議,小萱具積極爭取意願,阿國因此選擇退讓,並表達親權可由小萱行使,基於同性別原則,由小萱擔任親權及主要照顧者,較符合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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