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立院通過三法 在野黨下一步?
立法院日前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劃法三大法案,上演朝野大亂鬥,最後藍白席次優勢下,仍三讀過關。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上週剛通過《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以下簡稱《財劃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引爆朝野連續衝突。雖然社會多希望尋求解方,但從歷史經驗看來,未來持續相爭難免。
造成如今紛擾,當初修憲者「功」不可沒。把憲法修成總統有權無責,即便有人希望制度類似法國的雙首長制,但想想法國左右共治情況,再看看臺灣實踐結果,除了扁政府開始時行政院長還提名唐飛做門面,閣員多是自己人外,憲法規定的最高行政機關首長成了總統意志的執行長,缺乏雙「首長」的實質換軌可能。運作至今,總統執政失敗、掀動政潮頂多換掉行政院長,卻不必負擔風險,這是鼓勵總統權斗的制度,稱爲超級總統制比較恰當。
當然制度沒有十全十美,遺憾的是,我們也沒有尊崇憲制與慣例的文化。修憲後,曾經難得出現特別在乎自身形象的馬英九總統,他平時不太把手伸進其他四權,還會提名綠營人士博取令名,但相關舉措間接使他在執政後期遇到困難,甚至遺禍他下臺後藍營潰敗,臺灣社會似乎並不欣賞如此行事的政治人物。
外環境如此,現再加上由少數選出,曾經首開臺灣地方自治史上,帶領官員不進議會兩百多天的賴清德總統。少數總統下次要贏,合乎邏輯的路就是兩條:一、爭取多數;二、裂解對手,使之不能形成多數。這些都要與在野黨進行零和鬥爭。而過去不妥協經驗對賴無傷,還能一路挺進至總統大位。至於過去自李登輝以降的總統們會跟在野黨談,從蔡英文上臺後也沒這回事了,賴領導的府黨,對在野黨態度就是一路戰到底,沒有僅憑在野黨妥協,就會相對退讓的意願。
造成紛擾者,當然也包括行政院。以牽涉千億的《財劃法》爲例,立院財委會早在上個會期6月19日就做出決議,要財政部在新會期開議時提出修法版本,但行政院長卓榮泰在7月2日迴應是,「我的想法一直很一致,現行的版本就是我們的想法。」等立院財委會初審通過修正草案,11月13日表決確認議事錄,在野黨仍喊話行政院提出版本,卓院長還是堅持說,以現在的財劃法版本來執行是最有把握的、「目前尚未看到比現行版本更好的版本」、未來大家會力求讓它執行得更公平。
到了立法院三讀通過後,行政院週一立即開記者會說明立場。財政部長稱,財政部今年二度會商地方政府,建議分配指標已由80多個收斂到僅3個尚待協商,接下來還有權重等細部分配還要花時間討論,因此沒有及時提出行政院版修正草案,她強調當時有向立法院表達「努力中」。令人不解的是,財政部如果真認爲本案重要,既然已經收斂到最後了,爲何不快提版本,等國會討論時再討價還價修改呢?
要提醒在野黨的是,人民對朝野惡鬥早已麻木,所在乎者,是越來越大的貧富差距、高漲的房價菜價、不公不義的司法廢死與詐騙風氣、還有不斷空轉,無能解決問題的政府…等各種問題,剛通過的三法修正案,究竟對人民當前遇到的痛苦,有什麼安慰,甚至紓解的功效?
如果把風向帶往人民所望,例如,主張《憲法訴訟法》修改後的好處之一,是有更多機會讓執政者面對以政黨意識形態私心提名的大法官恣意造法、違逆民意釋憲造成的問題;修正《財劃法》之後,除了相關基礎建設及治水、交通軌道要作之外,具快速反應力的地方政府還可以趕快說明準備把多出來的資源用於哪些刀口,而不是多辦譁衆取寵的煙火晚會與增加私相授受的圖利機會;至於使罷免難度增加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又能讓安於任期的立委,準備修出甚麼可長可久的利民法案?在野力量應該要給人民換黨執政能開出新局的期待,想更上一層樓的政治人物不能輕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