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籲兩面向改革住宅地震基本險 住宅地震保險基金迴應

1.仿紐西蘭擴大地震險承保項目住宅地震保險制度建立已近20年,在主管機關、產官學界之專家學者及住宅地震保險基金(以下簡稱地震基金)共同努力之下,截至110.12.31住宅地震保險投保率爲36.88%,其中約有九成是貸款戶(即六成以上未投保者並無銀行貸款),反觀紐西蘭投保率爲98%,其中約有九成是貸款戶。倘仿效紐西蘭將住宅颱風洪水險納保,保費必須調高,勢必影響全臺灣民衆之投保意願。此外,被保險人有貸款,保險金額60%爲上限(於債權債務範圍內)賠付貸款銀行,40%仍給付與被保險人。另有臨時住宿費用二十萬元直接給付於被保險人,全世界有政策性住宅地震保險之國家只有臺灣有此設計。

2.地震基金董事成員納入工程專家及消費者代表地震基金董事會成員,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專家學者三人。且爲健全業務發展,本基金成立保險制度發展規劃工作小組,委員由地震基金延聘產、官、學界之專家學者、消費者代表(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地震基金人員組成。且針對大地工程或建築結構等風險議題設有專案小組會議,該專案小組委員由地震基金延聘建築師、土木、結構及大地工程技師公會推派之代表及地震基金人員組成。

地震基金表示,住宅地震保險制度自91年開始運作,歷經近20年的變革發展,外界對本制度發展及改變背後之考量並不十分了解,但爲本制度之永續發展,倘各界賢達人士對本制度有任何建言或欲進一步瞭解,地震基金竭誠歡迎廣納各方意見,俾使住宅地震保險制度更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