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育種和創新纔是農業致勝關鍵
想要保持在地農產品優勢,不能光靠消極保護,仍需透過不斷研發創新,翻新品種來維持競爭力。圖/本報資料照片
農業品種優劣始終是農產品競爭的重要關鍵,只是這些年蔡政府施政重心,擺在大撒幣和大內宣,農業新品種研發動能已大不如前。
臺灣官員爲國內辛苦研發的「芒果鳳梨」(臺農23號),外流到對岸種植,怒批大陸強取豪奪臺灣公部門研究人員心血,並表示該品種已在日本取得臨時品種權,若中國大陸將芒果鳳梨銷往日本,我國可主張禁銷中國種的芒果鳳梨;還增訂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的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違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違法輸出入之物沒收,法人或僱主自然人連帶處罰金。但是從日本陽光玫瑰葡萄案例來看,消極保護效果有限,關鍵還是在於政府執行力和不斷的創新研發。
■消極禁止品種出口,
保護效果有限
目前全世界登記在冊的葡萄品種約有11,000個,其中陽光玫瑰由於抗病能力強,容易管理生產,隨着老齡化,從事生產的人手減少,日本果農轉向種植陽光玫瑰(Shine Muscat)品種。陽光玫瑰葡萄原型系來自日本的麝香葡萄,不僅顆粒飽滿、果粒較大,不容易掉粒、含糖量較高、無仔、還帶有玫瑰香氣及無酸澀感等特質,被譽爲「葡萄中的愛馬仕」。該品種先後被流入南韓和大陸種植後,由於種植規模大,生產成本遠低於日本當地生產的陽光玫瑰,已經成爲韓國出口水果的主力品種,出口額約爲日本的5倍;大陸的陽光玫瑰種植面積,則是日本的40多倍,已經影響到日本產陽光玫瑰葡萄的銷售和出口。
據統計,2023年前六月日本葡萄出口量比去年同期減少7.3%,也導致本國交易價格大跌,東京都中央批發市場8月下旬日本產陽光玫瑰的批發價爲每公斤1,817日圓(約合人民幣90元),比去年同期便宜15%。不過中國大陸由於拓展過於快速(種植面積超過100萬畝),管理技術存在落差,致品質不一,當地陽光玫瑰葡萄零售價,已從每斤高達數百元跌落至10元,需重新調整腳步。
陽光玫瑰早在2006年,就在日本申請了智慧財產權保護,但是沒有在海外申請品種註冊保護,有了陽光玫瑰種苗外流的慘痛教訓後,日本政府於2021年4月1日,實施新的《種苗法》,禁止個人和法人未經許可將已經註冊的日本農產品種子和種苗帶出國。違法者將被處以10年以下徒刑或1,000萬日圓以下罰款,如果是法人行爲則處以3億日圓以下罰金;隨後又公佈了首批禁止出境的種苗名單(包括陽光玫瑰葡萄)。
■師法日本產官學,
積極培育優質新品種
除了透過智財權加以保護外,日本產官學還不斷投入新的高端品種研發和種植,如石川縣的Ruby Roman(浪漫紅寶石)、長野縣的Queen Rouge(胭脂皇后)以及山梨縣的Sunshine Red,品質極優且及已做好更嚴謹的管控。例如長野縣的Queen Rouge不僅辦理品種註冊,還規定種植Queen Rouge必須事先與縣政府簽約,禁止將種苗帶至縣外,或把苗木與修剪下來的枝條轉讓給協力廠商,通過嫁接在自家增殖也需向縣政府申請;同時向海外多個國家申請品種註冊。只是新種苗法實施後,儘管違法將面臨嚴重的處罰,但是違規把種苗帶到海外的行爲依然出現,顯示想要維持競爭優勢,消極保護遠遠不夠,還是需要透過不斷的研發創新,翻新品種來維持競爭力。
中國大陸也深刻了解,種苗對農業發展和競爭力的重要性,除將種苗視爲農業晶片全力推動外,也加大重要植物優良種質的收集、挖掘、保護和利用力度,重點擺在分子育種、基因編輯和新一代智慧化育種技術,取得農業競爭優勢。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目前臺灣農漁業高等院校教學,偏重在學術模型和理論;加以這些年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實用性不足,與產業需求無法有效融合,成爲臺灣農漁業競爭及永續的一大隱憂。
面對國際全球化逆流、極端氣候、地緣政治爭端等多重衝擊,若想維護農漁業競爭力,必須重整國家種原庫,以積極育種替代消極保種,重建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找回科研熱誠,並鼓勵民間企業積極投入農業育種和新品種創新,透過源源不斷的研發創新,長保臺灣農業競爭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