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了!這張500元「不能用就吃土了」 護校女高中生偷錢
臺北市馬偕護校一名女學生上課時在教室被偷走皮夾內一張破損的500元鈔票,老師逐一檢查,在李姓女學生的皮夾內找到,報警處理。法院開庭時,她堅稱沒有偷錢、是被栽贓,但因她至少問了3名同學破損的500元能否使用,而這張500元特徵明顯,最後依竊盜罪判罰2000元,可易服勞役,緩刑2年。
判決指出,事發於2015年11月底上午,當時受害女學生下課時突然發現自己買早餐找回的破損500元鈔票「不見了」,報告校方,老師、班主任徵求全班同意後逐一檢查每人皮夾,最後在李姓女學生皮夾內找到一張,同樣有破損痕跡的500元鈔票,便報警處理。
開庭時,同學作證,李女曾在上課期間單獨離開,且還詢問至少3人破損的500元能否使用,還說「身上只剩1張500元,如果不能用,我就要吃土了!」有同學要幫她黏鈔票,她曾稱鈔票擺在宿舍。法官認爲,500元破損痕跡明顯,女同學能具體指證,若是巧合微乎其微,證明李女說謊掩飾。
李女辯稱,不清楚爲何500元會在皮夾內,懷疑被另一名女同學栽贓,但無法提出具體事證,說法矛盾,法官考量她年僅18歲,還在學、無前科,被害人也願意原諒,因此依竊盜罪判處罰金2000元,得易服勞役,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