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亞虎認罪轉污點證人可望交保 李文宗遭聲請延押
李文宗(左)、朱亞虎(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案,因涉案的前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2人羈押期限將於11月28日屆滿,爲了釐清威京集團行賄金流,趕在22日聲請延押期限向北院聲請延押李文宗,另朱因供認行賄部分事實,檢方擬轉爲「污點證人」,比照先前吳順民之例,向北院聲請具保停押。
法界認爲,朱亞虎坦承曾傳訊息「7人210好了,感謝560」給李文宗的一部分行賄事實,但威京集團7名主管是以捐贈政治獻金方式,匯款至民衆黨政治獻金專戶,因專戶爲選舉用途,而非柯個人私用,因此210萬元金流性質上究竟算不算是「賄款」?與京華城案是否構成對價關係?尚待檢廉調查釐清。
檢方懷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爲獲取京華城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指示朱亞虎由7名威京集團高階主管張志澄、陳俊源、童中白、洪秀鳳、陳秀桃、黃淑雯、劉芷安,每人各30萬元共計210萬元,匯入民衆黨政治獻金專戶,作爲行賄柯文哲的「前金」。2020年3月朱亞虎確認京華城取得560%容積率後,曾傳訊給曾任柯文哲辦公室主任的李文宗表達感謝,並表示「7人210好了,感謝560」。
今年9月27日,北檢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約談朱、李多人,28日凌晨訊後以朱、李2人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收賄罪嫌疑重大,有勾串之虞,聲請羈押禁見朱、李2人獲准,之後朱雖一度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但北院仍裁定朱羈押禁見,朱再抗告遭高院駁回確定。
朱、李2人羈押期限至11月28日,檢方聲請延押期限爲今天,因此檢方趕在今天向法院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