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黑仲介詐欺金額高達4500萬 縣府重罰移送檢方偵辦
新竹「翁黃非法中人詐騙案」,翁嫌(戴白色帽子)要求被害人付30萬元中人錢,才能進去談購屋。(投訴民衆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新竹「翁黃非法中人詐騙案」,被害民衆各別拿到的「徐則浩」收據,發現簽名字型完全不一樣。(投訴民衆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新竹縣出現「翁黃非法中人詐騙案」!有20多位購屋民衆向縣府申訴,購買預售屋遭非法中人詐欺,金額達4500萬元,縣府地政處稽查相關業者正式立案6件,調查發現有4件發生在平均地權條例修正實施之前,行爲人不具經紀人資格從事仲介行爲事證明確,且違規情節嚴重,先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32規定,加重裁罰每件各20萬元,總計80萬罰鍰。關於僞刻印章冒名涉嫌詐欺部分,則移請新竹地檢署偵辦。
地政處指出,翁黃2位行爲人另有2件涉嫌炒作房市,干擾交易秩序,違反平均地權條例,該處就構成要件及適法性部分,繼續調查中,最高將處以100萬到5000萬元罰鍰,並按不動產交易戶數處罰。
被害民衆組成自救會7月透過林禹佑議員向縣府申訴,指翁姓及黃姓男子在去年中看準消費者急於購屋心態,虛設「徐哲浩」爲出賣人 ,向其表示徐當時簽約已付訂金300萬,徐想獲利300萬元,另酌收仲介費40萬合計640萬,匯至黃男指定戶頭。
因建設公司建案多須在完工之後,才能轉讓的規定,翁黃2人爲取信被害消費者,僞刻建設公司同意轉讓的簽章,並由另一同夥李姓營業員分別出面,交付具名「徐哲浩」已收款的僞造收據。
購屋民衆各別拿到的「徐則浩」收據,簽名字型完全不一樣,加上遲遲未交互讓渡書,後來在LINE羣組發現有其他受害人也有同樣情形,始驚覺可能被騙,向黃男要求退款,但沒有下文。目前已知被害消費者有20多人,被騙金額從30萬到1050萬不等,合計被騙總金額高達4500多萬元。
地政處指出,平均地權條例新制7月1日上路後,過去預售屋紅單或買賣契約轉售行爲已屬違法,同時明定禁止交易炒作行爲,以維護不動產市場秩序及扼止不法行爲。民衆可提具體事證對不法行爲提出檢舉,經查獲屬實,可依裁罰收繳金額30%核發檢舉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