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垃圾爭議 南投縣府要鎮長道歉

南投縣環保局長李易書,18日說明縣內垃圾處理情形。(廖志晃攝)

南投垃圾大戰再起,針對竹山鎮散發「縣府拿錢、垃圾留竹山」廣告,縣府環保局長李易書強調,竹山鎮每年隨水費徵收的垃圾清除處理費約1000萬元,如果竹山鎮公所能自行處理垃圾,環保局樂意將處理費全部都撥給竹山鎮公所。

縣府原本要在竹山鎮設置綠能處理中心,但遭鎮長陳東睦號召成立的「反全縣垃圾進竹山自救會」反對而作罷;自救會最近散發廣告,質疑縣長林明溱爲報復竹山,7月起不清運竹山鎮垃圾,而垃圾處理費是隨水費徵收,縣府「拿錢不辦事」。

李易書表示,竹山垃圾處理問題已淪爲政治人物選舉放話的工具,誣指環保局「說謊」、污衊「全縣垃圾只有竹山不清運」,都與事實不符,他要求包括自救會在內的團體或個人,公開說澄清及道歉,否則環保局不排除提告。

李易書指出,竹山鎮公所及代表會曾發文希望處理更多垃圾,所以從每週2公噸增加到7、8公噸,今年2月到6月已經處理竹山垃圾312公噸;因爲竹山鎮長公開表明各鄉鎮垃圾應各自處理,且竹山處理得很好,因此,7月起將垃圾處理量分配給縣內更需要的鄉鎮市,並不是環保局故意不處理竹山的垃圾。

李易書表示,隨水費徵收的垃圾處理費,全縣1年約可收到1.2億元,其中46%撥交各鄉鎮市公所,縣府留下54%、約7000萬元,但縣府爲處理全縣垃圾,今年加編經費1.7億元,預計明年增加到2.2億;竹山鎮全年隨水費徵收垃圾處理費約1000萬元,但以每天生產19公噸的垃圾計算,1年垃圾處理費就將近9000萬,還不包括清運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