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出國…放家中狗狗餓死 罰1萬5會太少嗎?

示意圖,大陸福州市民遛機器寵物狗。中新社

新北市動保處今天表示,接獲永和區民衆通報在某公寓頂樓發現死亡多時犬隻,但飼主卻已出國旅遊多日,認定飼主未妥善照顧犬隻,依法開罰1萬5000元罰鍰,列入禁養動物黑名單。

動物保護防疫處發佈新聞稿指出,日前接獲通報後與里長、員警至某民宅頂樓加蓋處查察,發現有犬隻倒臥鐵籠旁,研判已死亡多日。現場無提供飼料、水質不佳,飼養環境髒亂,犬隻身體明顯過度消瘦、已無眼球,犬隻眼眶周邊、口腔裡已有蛆蠅出現。

動保處表示,經訪查飼主家人,得知飼主赴日旅遊多日,因此要求飼主返國後到動保處陳述意見。飼主返國後到案說明,出國前帶犬隻散步時,牠曾大口吃下路邊不明食物,當下有乾嘔現象,有讓犬隻灌水,希望能減緩犬隻身體不適狀況,但犬隻仍狀況不佳。

動保處指出,飼主陳述在出國當天上午犬隻已奄奄一息,但飼主未帶犬隻至動物醫院診療,也未找人協助處理犬隻屍體。

動保處表示,此犬隻經獸醫師解剖,發現牠的胃內滿是未消化食物,排除飼主故意餓死犬隻的可能,但因犬隻過瘦且身體不適時未帶就醫,認定飼主未給予犬隻妥善照顧,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並列入禁止飼養動物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