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成員「溪湖金錢豹」尋歡遭狙殺 3煞要賠445萬

李男在號稱「溪湖金錢豹KTV」被槍殺。(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臺中1名38歲竹聯成員李男攜2名女伴到溪湖鎮有「溪湖金錢豹」之稱的KTV狂歡至隔日凌晨,沒想到在4名男子先後進入包廂後,李男被發現左胸中彈,送醫急救仍不治,賴男4天后帶着2名小弟投案,稱因爲和死者口角郭姓下屬開槍先發制人檢方訊後依殺人及槍砲等罪嫌移送,殺人更難逃被法律制裁的命運

案發在2018年1月8日,事發當時震驚社會,李男被槍殺的地點KTV在當地生意相當好,經營多年,有「溪湖金錢豹」之稱,一晚消費約上萬元起跳。警方指出,店家槍擊案發生後,並沒有報警,而是通報119救護車,一開始救護人員以爲是刀傷,經送醫照射X光檢查發現有子彈,才確認是槍傷,趕緊通報警員

經過警方連日追查鎖定了賴姓男子,他認爲此遭難逃被活逮,4天后也就是12日下午帶着郭男等人投案,並交出了行兇手槍及10顆子彈。賴男稱,是因爲和對方有口角,郭姓小弟怕李男會對他們不利纔會開槍殺人,而近日因爲看新聞得知被鎖定,所以選擇面對法律。

另外,開槍的郭男則表示,並不知道賴男與死者在討論什麼,只是聽到李男口氣越來越差且還突然站起來,纔會想要開槍警告,沒想到一槍就將人打死。事後,3名嫌犯被依殺人、槍砲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彰化地院判決,除了沒收槍枝及子彈外,將賴男及郭男,依共同犯殺人罪,累犯,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另一名黃男則依共同犯非法持有手槍罪,處有期徒刑5年4月,併科罰金新臺幣5萬元,可易服勞役

而被槍殺李男的女兒母親也對賴男及郭男等人提喪葬費扶養費精神慰撫金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近日判決出爐,被告連帶給付李男母親146萬3,287元及李男女兒299萬1,550元,共應賠償445萬4837元,均自2019年7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並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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