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要加強對金融創新的風險評估 不行的堅決不能搞

財聯社4月25日電,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理論學習中心組發文稱,強監管要在完善制度的前提下切實動真、碰硬、亮劍。金融監管是防控金融風險、治理金融亂象、規範金融秩序的關鍵性制度設計。要加快填補監管制度空白,加強監管協同,落實兜底監管責任,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全面強化“五大監管”,堅決扭轉重發展、弱監管和風險擊鼓傳花、捂蓋子的積弊。監管、對監管的監管都要“長牙帶刺”,發現問題堅決亮劍。處理好加強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的關係,金融創新是要搞的,但不能亂創新,不能搞偏離實體經濟需要、規避監管的“創新”。要加強對金融創新的風險評估,不行的堅決不能搞。